中紀委副書記吳玉良:中國不存在「獨立」的監督機構
在中國沒有對公共權力進行有效監督的現狀下,中共一些內部反腐規定能否付諸實現,還是一個問號。(AFP)
中紀委副書記吳玉良日前表示,中國不存在不接受黨的領導的,所謂的“獨立”的監督機構。有評論認為,中共領導的監督機構,不可能對自身有效反腐。
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1月9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解讀1月6日至8日在北京舉行的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精神。路透社1月9日報道說,對於路透社記者“中國有沒有計劃建立一個不向黨彙報的、完全獨立的反腐敗系統?”的問題,中紀委副書記吳玉良回應稱不存在不接受黨的領導的,所謂的“獨立”的監督機構。吳玉良並引用“削足適履”,“南橘北枳”的典故,批評路透社記者不理解中國的傳統文化,不理解中國的道路、理論、制度。
現在美國紐約的中文政論雜誌《北京之春》榮譽主編胡平對此評論說,
“對共產黨的監督,要在黨的領導之下,這話本身就自相矛盾。你黨要領導一切,別人對你的監督都要你來領導,那還叫監督嗎?這種說法本身就自相矛盾。你說對某個機構進行監督,監督者當然一定要在監督機構之外,應當是分開的,至少不是由被監督者管的。監督者要受被監督者的領導和管理,那他怎麼能監督呢?這和監督的本意完全相違背。”
中紀委副書記吳玉良還表示,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中國正在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已經在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開展試點工作。中國正在籌建國家反腐敗機構“國家監察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完成國家監察法一審、二審,最終會出台國家監察法。
官媒新華社1月9日報道,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重大政治改革”,目的是“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推動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相互促進”。新加坡《聯合早報》相關報道稱,中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將在2018年“兩會”期間成立。
中國正在修訂行政監察法,以賦予監察委員會打擊腐敗的合法性。
現在北京的胡佳,近年來多次呼籲中共官員公布財產。胡佳認為,中共領導的監督機構,不可能對自身有效反腐,
“監察委又怎麼樣?只要它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控制下,它就絕對不會剷除乾淨中國的腐敗,而且它會成為一個新的滋生腐敗的重災區。這是它的宿命。中共建政68年以來,它建立的所有這種機構,無一例外,最後走向的都是抓不完的腐敗,它自己又變得腐敗。”
中紀委公布的數據顯示,中共十八大以來,中紀委立案審查中管幹部240人,給予紀律處分223人,中管幹部指歸中央組織部管理的副部級以上幹部。中紀委宣傳部部長朱國賢在1月9日的新聞發布會上稱,中紀委已編輯了嚴重違紀違法中管幹部的懺悔錄,把這些懺悔錄印發原案發單位,作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反面教材。中紀委媒體還將開設專題專欄,在中共十九大召開之前逐步公開這些懺悔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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