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公平交易所资讯 租赁法例 – Renting laws (下) 分租物业

2012年10月07日 13:10

如果租户想分租部份的物业或加入额外的共同租户,他们必须先获得房东的书面许可。房东必须符合情理,及考虑他们收到的要求,但如果有好的原因,他们可以拒 绝给予许可,例如希望搬入物业的人士是被列于租赁数据库,或如果在物业加添一个住客会导致过于拥挤的情况。

共同租户的权利

可以将同住的共同租户之间的一些纷争提交至Tribunal。一旦定期租约结束,共同租户可以给予21天的通知,然后结束和房东的合约。这会结束他们有关未来租金、损坏等等的联合法律责任。

家庭暴力

居住在租赁物业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更改门锁,及寻求接管租赁,即使租约上没有他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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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遗留货物的新程序

房东和代理在处理遗留在迁出物业的货物时,有新的简化程序。垃圾和易腐物品可以实时弃置。

对于现行租赁约有甚么影响?

新的法例,由新法例开始当天起便适用于所有的租赁,包括现有的租赁。

如果您是现有住宅租约租户或房东,您无需采取任何行动,新的法例已经适用于您的租约。无需订立新的租赁协议。

新的法例不会取消任何按照旧法例进行的行动。例如,如果您缴付了6星期的物业保证金,新法例不容许您取回2个星期的退款。但是,如果现行租约的任何条款和新法例有冲突,新的法例将会适用。

这对新租赁有甚么影响?

所有在新的法例开始生效的当天或以后开始的租约,新的法例便会适用于这些租赁。

例如,如果您是正寻找租赁物业的准租户,记住新法例现在已经开始,因此您不用缴付租赁合约,及即使物业是设有家俱,您只需缴付最多4星期的保证金。

例如,如果您是房东而希望将物业租出,记住新法例现在已经开始,因此您必须确保您在准租户签订租约前,知道有关一些事情。

如果您是准住宅租户或房东,您签订的任何新租约都会是受新法例的管制。

这些改革的背景

NSW租赁法例自20多年以前推出以来,大体上都保持不变。从2005年开始,政府对现行的租赁法例开始了全面的检讨,在三轮公众咨询的过程,收到来自租户、房东、代理和关键的利益团体提交超过2000多份意见书, 这些想法和意见有助法案的发展。

掌握最新的信息

有关新的租约法例的最新信息,包括刊载案例研究和更多的资料的定期公告,以帮助您了解新的法律,请在Fair Trading网站订阅免费的Tenancy Update电子邮件服务- 只提供英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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