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遭弃拒还1.6万钻戒 悉尼华女获法院撑腰

2017年08月19日 13:28

来源:1688澳洲新闻网

依照传统,准新人若是临阵退缩取消婚约,女方通常都得退还求婚钻戒,然而,近日一名治安法官的判决,却很有可能扭转现有的规矩:一名在婚礼前夕惨遭抛弃的华裔女子苏文妮(音译,Winnie Su),获准保留价值1.55万元的钻戒。

谁也没有想到,苏女士与前未婚夫卓艾文(音译,Edwin Toh)的婚礼之路最后居然通向了法庭而不是教堂。卓先生在婚礼仪式的十天前突然取消婚约,理由是“让她离开他的生活”。

法庭获悉,苏女士闻言气炸,当即要求负心汉归还她赠予的一切礼物,包括他正穿在脚上的那双鞋子。而卓先生也不甘示弱,立刻脱下了鞋子奉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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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苏女士却拒绝归还价值1.55万元的订婚钻戒,以及两人此前购买的一对结婚戒指(女士婚戒价值800元,男士婚戒价值500元)。

于是卓先生便把未婚妻一状告上了法庭,要求女方归还这些物品。

然而,治安法官罗德尼·布伦德(Rodney Brender)裁定,订婚钻戒应属无条件的赠予。

不但如此,布伦德法官还痛批了1926年订立的法庭先例,该先例规定:如果是准新娘取消婚约,她就必须退还订婚钻戒,但如果是准新郎的过错,那么女方可以保留钻戒。

这一规定直到2007年的案件中仍在使用,当时,有一名女士的婚约在维持了仅仅十天之后就破局,她气得把价值$15,250的订婚钻戒丢进了垃圾桶。

布伦德法官说:“如今,我们对待订婚戒指绝对应该与其他礼物一视同仁。”

“许多礼物都是在你侬我侬、对彼此的未来十分乐观的时候赠予的。这种乐观有时会被磨灭,但有时不会。”

他还说,卓先生可以保留那双鞋子,因为它们也是一份礼物。

“我相信,(要他脱掉鞋子)那些话,是一位女士在婚约被取消后十分伤心、情绪激动的情况下所说的气话。而他之所以奉还鞋子,是因为她要他这么做。他想要她离开他的生活,当时不愿与她起冲突。他也不想再见到她了。”

法庭得知,这对怨侣在2015年相遇,数月后便决定携手一生。他们在去年12月正式订婚,男方向女方赠送了一大堆奢侈的礼物,包括钻石项链,路易威登手袋(Louis Vuitton),浪琴表(Longines)和一个新秀丽旅行箱(Samsonite),价值约5000元。

然而,卓先生在2016年3月5日突然取消了婚礼。

布伦德法官判决苏女士可以继续保留她的订婚钻戒,但不得不退还另外一对结婚戒指,因为它们仍是卓先生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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