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请愿政府!澳洲应推行“城堡法”!房主或将获准使用“适当武力”捍卫家园

近日,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一则请愿书引发热议:发起人呼吁州政府立法,允许房主对非法闯入者 “使用适当的武力” 捍卫财产。
目前这份请愿已收集超 1.18 万个签名,若能在10 月30日截止前集齐2万个签名,将被提交至州议会辩论。

这并非澳大利亚首次出现类似诉求。 此前维多利亚州、昆士兰州均有人发起同类请愿,其中昆士兰州乡村党推动的请愿,仅三个多月就收获近 10 万个签名。而此次新州请愿的核心,是要引入一项源自 17 世纪英国的法律先例:城堡法。
什么是 “城堡法”?与现行法律有何不同?
在新州现行法律中,“正当防卫” 虽受保护,但需根据具体案件判断是否符合条件,比如防卫手段是否 “过当” 需逐案认定。
而 “城堡法” 的核心逻辑是 “住宅即城堡”:它将明确赋予公民权利,允许房主为保护自家财产,使用 “适当武力” 驱逐入侵者、消除威胁。 简单说,面对闯入者,房主无需先考虑 “是否能撤离”,可直接采取防御行动。
请愿发起人之一、莫里平原郡议员凯利·詹姆斯直言,这项法律对新州偏远地区尤为重要:“这里每天都有入室盗窃或汽车被盗案,情况糟透了。” 她举例,若遭遇突发闯入,房主可能根本没时间撤离或躲藏,“此时即时防御可能是唯一安全的选择”。

另一位发起人、自由党成员约翰·拉迪克则补充:“我们不是要让房主用锤子、棒球棍随便伤人,而是允许他们用身边现有物品自卫。”
在两人看来,这种 “可反击” 的威慑力,还能减少财产犯罪 ——“入侵者会忌惮房主可能的反抗,不敢轻易闯入”。
争议点:会变成美国 “不退让法” 吗?
尽管支持者态度明确,但反对声音同样尖锐:批评者直指,“城堡法” 正是美国 “不退让法” 的前身,而后者因 “允许公民在公共场所使用武力自卫,部分州甚至为‘致人死亡’提供保护”,长期存在争议。
对此,拉迪克特意澄清:“请愿绝不是让房主‘因他人 trespass(非法侵入)就杀人’,那太荒谬了。” 他强调,法案中会明确 “使用合理武力阻止入侵者”,且设置明确上限:“‘合理武力’不包括杀害对方,除非对方先试图杀人。我们要的是自卫,不是无端谋杀。”
为何 “房主自卫权” 反复引发讨论?从詹姆斯的表述中,或许能找到部分答案。她提到一个关键疑问:“手持大砍刀闯入家中的人,显然是来伤人的。可为什么房主在自己家里,反而要怕入侵者?难道入侵者的权利比受害者还多?”
这种 “受害者担忧”,正是多地请愿获得支持的重要原因。尤其在偏远地区,财产犯罪频发且警力响应可能存在延迟,房主对 “自主防卫” 的需求更迫切。
目前,新州请愿仍在冲刺签名目标,最终能否进入议会辩论、“城堡法” 是否会落地,尚未有定论。但这场关于 “自卫权边界” 的讨论,已在澳大利亚多地引发连锁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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