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惨案一审 糯康四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2012年11月06日 23:17

今天下午,制造“10-5”湄公河惨案的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6名被告人被控涉嫌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等“四宗罪”。据央视报道,糯康四罪并罚,被判处死刑,没收全部财产。其他5名被告人中,有三人被判处死刑,一人被判处死缓,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10-5”湄公河惨案发生在2011年10月5号,13名中国船员在湄公河上惨遭杀害。2012年5月10日,案件首犯糯康被移交中国。2012年9月20日,糯康等人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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