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报

2013年05月28日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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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番不可互相持 隔未多年报亦奇
听信内言家必索 牝鸡安得把晨司

有一人,出身大家族,进京去候选官职。带着怀孕的妻子和年高的母亲,从江西出发,到了扬州,遇到同族兄某司马在此任南监同知(代理太守),于是就将妻子和母亲暂时留在族兄家,自己只身进京。

没有等到开选,就死在京城寓所了。噩耗传到扬州,司马想暂时保密,因为死者的妻子身体病弱又将临产,老母年事已高,等她产后满月,再让她知道。

但司马之妾,自从正室(正妻)死后,就以资格渐老把持家政。听说后,坚持反对说:“虽是同族,已各立门户,怎么能身服凶丧,长久住在别人家里!”就自作主张,前去把实情告诉了那位即将临产的弟妇和老母,并且要她们赶快另找房子搬出去,也好安设灵堂举哀。司马虽然怪罪她不应这样做,但已经挑明了,也没有办法,只好任之。

过了几年,司马被举荐调去一大郡任正职太守。他一人先去上任,把眷属留在金昌,等一切安顿就绪,再来按迎。当时太守才四十,年富力强,三年一度的政绩考核,成绩又是江苏第一。特许通知他本人知晓,并要上奏朝庭,以后或任藩台或任臬台,荣耀显赫,指日可待。

他的妾既已统理全部内政家务,俨然就是正位夫人了。这一年恰是她三十生辰,大肆张灯结彩,设乐摆宴,接受亲戚贺仪,得意非凡。却不知太守还未到任,刚走到袁浦,突生大病而死。就在某氏生日前一天噩耗传到。

子侄辈人都主张,等生日过后再公布举哀,而新任太守之子恰好在苏州,坚持主张不能如此,说:“这是何等大事!难道能让前来吊唁者等在门外,而里面仍鼓乐酒宴,受人朝贺吗?!”便直进内院,把凶信告诉了某氏,并亲自带领家人把灯彩全部摘除,更换孝服,设灵堂举哀。

坐花主人说:“这件事的发生前后不过三四年。至今大家都还在说道。唉!女子小人不明大义,往往喜好借口大道理来实现自己的私心。受此伤害的人,一时虽无话可说,但心中的伤痛刻骨铭心,久久不能忘怀。投种于地,待时而发。常言说:‘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大学》)真是说得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