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牙山案败诉 “溜滚窜”或成历史笑话

2016年10月23日 17:35

作者: 岳诗涵

关于“狼牙山五壮士”历史一直备受外界争议。近日最高举办记者会宣布,将保护“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人物”,对以学术研究为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做出制裁。有评论指出,“狼牙山五壮士案”体现出中国“司法为服务”。

“狼牙山五壮士”是中共抗战史中流传较广的故事。中共宣传称, 1941年抗日战争时期,马宝玉、葛振林、胡德林、胡福才、宋学义五人,一边在河北易县狼牙山边痛击身后敌人,一边将敌人引上悬崖绝壁,到达崖顶时,五人一一跳崖。其中3人身亡,2人幸存。

中共建政后,将该事迹编入中国国家义务教育教科书,成为小学语文课教材;1958年更拍摄电影《狼牙山五壮士》让“狼牙山五壮士”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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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历史在财经网发表〈小学课本“狼牙山五壮士”有多处不实〉一文,从历史考据角度,推敲历史细节,认为五壮士并非引敌上山,而是敌人本就在此山;两位幸运者并非跳崖,而是顺着崖壁溜走,因此得以被树枝拦住得救。

同年11月,洪振快在《炎黄春秋》刊发〈“狼牙山 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进一步提出质疑,如五人在何处跳崖?跳崖是怎么跳的? “五壮士”是否拔了群众的萝卜”等。

关于“跳崖”事迹,洪振快认为,其中两名幸存者是“溜”、“滚”、“窜”,而不是主动跳崖。

2015年8月,“狼牙山五壮士”中的两名幸存者后人葛长生、宋福保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洪振快侵害名誉权,同时要求其公开道歉。

2016年6月,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令洪振快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但洪振快不服判决上诉,惟二审仍维持原判。

在一审判决公布后,洪振快曾对美国《纽约时报》表示,中共判决结果在他意料之中。而他的代理律师也认为,这是中共政治压力下进行的政治审判。

针对洪振快案结果,中山大学历史学家袁伟时对德国之声表示,“作为学者、历史学者,任何历史事件历史人物都是可以探讨的。”他认为法院、介入此案是不明智的作法。 “这会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一个笑话。”

前福建宁德市中级法院经济庭审判长李建峰对海外电视台表示,司法判决的价值应当是事实的真相和判决的公正,中共最高法院违反常识的判决,体现出中国司法不独立。

旅美中国维权律师滕彪则认为,“狼牙山五壮士案”体现出中国“司法为政治服务”。

事实上,早在1994年7月,《长江日报》就曾刊文称,“狼牙山五壮士”历史存在诸多疑点。如当时六班不是五人,而是六人,还有一位副班长,投敌被杀。

1995年8月,《羊城晚报》一篇文章形容,五壮士跳崖是“三跳二溜”。马宝玉等三人跳崖牺牲,葛振林、宋学义是“顺着崖壁溜了下去”。

英国广播公司(BBC)指出,“狼牙山五壮士”是中共宣传的“红色经典”。根据国民政府公布的数据显示,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军队伤亡约323万人,阵亡近133万人。中共则称,它在抗战期间领导的军队伤亡45万人,阵亡16万人。中共军队伤亡人数不足国民政府军队七分之一。

报导称,外界的普遍质疑反映出中国人民对了解历史真相的愿望,也反映出民意对中共宣传的不信任。

来源:看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