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检察官陈玉珍涉贪 职务法庭判撤职

2019年07月16日 10:16

作者: 林长顺

前高检署检察官陈玉珍被控收贿,最高法院判刑12年定谳,已入监执行。职务法庭今日判决陈玉珍撤职并停止任用5年。
前高检署被控收贿,判刑12年定谳,已入监执行。今日判决陈玉珍并停止任用5年。(图源:Adobe 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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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前高检署检察官陈玉珍被控收贿,最高判刑12年定谳,已入监执行。陈玉珍于2013年被监察院弹劾,移送审理。职务法庭15日判决陈玉珍撤职并停止任用5年。

由于陈玉珍进行违失行为(贪污)时,法尚未实施,仅能适用修正前的公务员惩戒法,“撤职”是该法最重的处分。

陈玉珍被控自1999年担任板桥地检署(已改名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期间,收受电玩业者贿款,金额高达新台币2300万元。最高法院今年2月间判处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5年定谳。

监察院于2013年12月间,认为陈玉珍斲伤检察机关声誉,违失行为明确,移送司法院审理。司法院职务法庭判决陈玉珍撤职并停止任用5年。

来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