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六中全会 公示财产议案遇阻

2016年11月04日 9:06

近日,香体披露了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部分内幕。其中提及与会者提出的数十件议案中,最棘手的两个议题之一是中高层官员财产公示问题。此前外媒报道,王岐山推行公示财产阻力巨大。而港媒多次披露,等江派大佬拒不申报个人财产,遭王岐山多次约谈警告。

《争鸣》2016年11月号报导称,据六中全会筹备组披露,在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各大组讨论中,与会人员共联署提出了30多件议案。其中有争持未停的,有推行中受挫折的,有积压十多二十余年的问题等。

报导称,在这些议案中,最棘手是两个议案。其中之一是:前夕,准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准中纪委委员向全党全国公开公示本人、配偶及家属经济来源、财产、境外居留权、国籍等。

此前,香港《动向》杂志2016年10月号披露,今年9月中旬,赵洪祝、黄树贤等五名中纪委副联署致信局、中央委员,提交了一份关于党、政、国家机关部门高级干部公开公示本人及家属经济收入、财产来源、境外(国)资产、居留权、国籍等若干要求的提案,并要求列入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将审议的有关〝从严治党〞的两个文档的条例中。

这份提案的重点,就是要求现职的和新一届的中共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中纪委委员、人大常务委员(党员)、省部(包括副省部)一级干部,准中央候补委员候选人、准中纪委委员候选人等高官,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本人、配偶、子女的经济收入、财产来源、境外(国)资产、居留权、国籍的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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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5日,恰逢中共第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第二天,路透社引述接近北京消息人士爆料称,自从2012年以来,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一直试图推动高层官员公布他们财产,但遇到很大阻力。主因是许多体制内的官员财产来源存有诸多问题。

路透社的报导还透露说,正在召开的这次六中全会上,可能将讨论官员财产公示的问题。

六中全会后发布的公报中,并未提到有关公示财产的问题。

王岐山约谈江派大佬,发出最后通牒

此前,港媒多次披露,曾庆红等江派大佬拒不就个人、配偶及子女的财产与经济来源,在境外、外国的国籍、居留状况进行申报,遭到王岐山多次约谈警告,并在今年7月发出最后通牒。这些江派前高官包括:曾庆红、李长春、贺国强和等。

香港《动向》杂志2016年8月号披露,今年7月26日,中共政治局举行会议决定于10月在京举行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政治生活准则与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将成为六中全会主要议题。

报导披露,会后,政治局常委会作出决定,由王岐山出面分别约谈前中共政治局常委曾庆红、李长春以及贺国强。

报导说,王岐山在约谈时指出,政治局常委、委员以及已退离休的政治局常委,必须高标准遵守、执行相关纪律、规矩和政策,就个人、配偶及子女的财产与经济来源,在境外、外国的国籍、居留状况进行申报及公开公示,决不允许以各种所谓理由藉口一再拖延。

王岐山对曾庆红、李长春等人明确提出4点必须申报并接受监督审查的内容:1、申报个人、配偶和子女直系亲属财产及财产来源;2、子女和直系亲属在境外、外国有否居留权或外国国籍情况;3、子女和直系亲属在境外、外国的财产包括公司企业、债券、物业等情况;4、在境外、外国外资企业担任高管或在其名下隶属公司任高职的情况。

王岐山在约谈中亮出底牌,明言这是本届中纪委的工作重心,是一块啃了近4年并一定要在本届任期内啃下的〝硬骨头〞。王岐山甚至坦然放话称,如果这个硬骨头啃不下,反腐工作将遭遇重大挫折甚至夭折,这是自己不敢承担的〝罪责〞。

报导称,王岐山此次约谈是有备而来,把中共党内上层及社会上层的各种举报材料、国籍社会披露的情况等一一亮相,并坦承中纪委已经承受极大压力,但这个问题必须要得到解决。

王岐山发出最后通牒式要求,强调务必在10月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前后能够落实执行。

报道还披露,在此次约谈之前,王岐山已经在一次中共党内密会上点名警告曾庆红李长春及贾庆林等人,敦促其拿出〝实际行动〞来纠正过去的错误和过失,以免最后造成被动的下场。

据《争鸣》2016年7月号的报导说,今年6月中旬的一个周末,中共中央在香山中央干部休养所召开了一个〝学习座谈会〞。会议以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名义,邀请已退休的原中共政治局常委参加,但未邀请两位前任总书记。

王岐山在此次会上,直接对曾庆红、李长春、贾庆林、贺国强进行点名,提出三点要求:1,什么时候签署关于个人、配偶和子女的财产及收入来源公开公示意见?2,什么时候签署关于规范子女及配偶、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3,应该自律、自觉、遵守执行纪律、规矩、停止一切非正常活动。

上述曾、李、贾、贺四人,通常被视为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的人马,曾庆红和李长春二人更是江派铁杆人物。

阿波罗网于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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