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报?十八大后首判死刑“大老虎”赵黎平涉命案不止一例

2016年11月12日 15:40

内蒙古自治区原厅厅长因犯“故意杀人”等罪,一审被判处死刑。他是中共以来,第一个被判处死刑不缓刑的“大”。港媒曾报道,赵在监狱服刑期间,日乘放风机会冲向电网自杀【相关阅读:安乐死根本安乐不了,别宣传了】。在赵任职期间,仅内蒙古赤峰市被杀害的法轮功学员就有30多人。赵黎平已被国际列入追查名单。

赵黎平因在任职期间追随江周迫害法轮功学员,已被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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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被判处死刑并决定执行死刑。赵黎平是中共建政以来首个亲手杀人的省部级官员,也是十八大以来首名被判死刑的高官。

大陆媒体早前报导,赵黎平涉嫌杀死一名27岁的赤峰籍女子。杀人后,赵黎平随即将尸体装入自己奥迪车的后备箱,开车离开赤峰市,半路上抛尸。2015年3月21日凌晨,在内蒙古克甚克腾旗境内被警方抓获。3月25日,赵黎平被批准逮捕。

报导引述接近警方的消息人士透露,赵黎平杀害的是一名〝与自己关系较为亲密的女性〞。另一说法则是:两人相识多年,关系亲密,是情人关系。

香港《动向》杂志2016年10月号披露,涉嫌枪杀情妇的赵黎平,去年3月23日被以涉嫌故意杀人及抛尸焚尸罪逮捕,今年6月被赤峰市法院判死缓。9月25日,赵黎平乘放风冲向电网自杀,生死未明。

海外》报导,赵黎平是内蒙古公安系统的主要头目之一,在赵黎平治下,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和遭受酷刑。他被国际人权组织列入追查名单。

2005年至2012年7月,赵黎平在担任中共内蒙古公安厅厅长期间,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伤、致残、致疯、致死,仅内蒙古赤峰市被杀害的法轮功学员就有30多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言人汪志远表示,〝赵黎平曾任内蒙古的公安厅的厅长,在公安系统竭力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内蒙古长期以来迫害法轮功也是比较严重的地区,赵黎平身为公安厅长是有推脱不了的责任。〞

阿波罗网白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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