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不入常?定了?但并肩李克强?港媒:习明年设监察委 与国务院平行

2017年10月10日 21:39

中共十九大即将召开,中王岐山去向一直备受关注。港媒消息,一个新的机构——国家委员会有望在明年正式成立,与国务院平起平坐。

中纪委10月9日召开全会总结5年「反腐成果」,这是本届中纪委最后一次全会。王岐山在中纪委会上讲话内容备受舆论关注,但官方通稿对王岐山的讲话内容只字未提。

星岛日报10月10日报导,报导,中国监察体制改革中受到关注的中国国家员会,逐渐浮出水面,有望在明年正式成立,将与国务院平起平坐。

报导说,今年6月,国家监察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8月,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代表国家层面的改革大幕即将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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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可以对受监察人员采取十二项措施: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

据官方称,三省市的监察委运作以来,“已经成功查办了不少案件,整合反资源力量,铁拳威力初步显现”,相关法律修订工作也在稳步进行。

报导引述分析指出,国家监察委最快在明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正式组建,现有国务院辖下的监察部、预防腐败局等都将被纳入,进一步扩大纪检系统的法定权力。

2016年1月,中共总书记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6次全会上提出,「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

2016年11月25日,中纪委监察部发布消息称,在全国三个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王岐山已兼任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当年12月,大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在北京、山西、浙江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将试点地区相关部门整合成立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

之后,王岐山今年1月在中纪委7次全会的工作报告提出「国家监察委员会就是国家反腐败机构,制订国家监察法实质是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

照现有规划,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将是中国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已突破中国大陆现有宪政框架,可能要对现行宪法进行补充修订。

台湾中央社报道,目前尚不知国家监察委未来在中国政府体制中的地位,相较星岛日报所称与国务院平起平坐,编辑部在北京的海外多维曾刊文预测,中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下设一府两院一委的旧格局将演变为一府两院两委的新体系。

一府即国务院行使行政权,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行使司法权,中央军委行使军事权,国家监察委行使监察权。

香港《南华早报》9月底引述消息人士称,王岐山即使未留任政治局常委,也不太可能完全退休,习近平仍会「为他(王岐山)塑造一个新职务」,明年可望修宪后成为正国级的监察委主席。

据《联合早报》2017年1月报导,中国其他各省市监察委员会,将于20年初全面铺开,并在3月举行的中共人大会议上,国家监察委员会将正式成立。届时,监察委首位主任将由中共中央纪委书记出任。

台媒中央社10月9日引述北京政治观察人士的消息透露,王岐山若卸任政治局常委及中纪委书记,并非海外媒体说的「党内反对势力」或「退休大老」所致,习近平对新一届中央各级人事的主导权,具有权威地位。

中央社称,最广为人知的说法是,王岐山将先在中共十九大卸任政治局常委及中纪委书记,2018年再转任新设立的「国家监察委」负责人,拥有比只负责中共党内纪律的中纪委书记更大的权力。

体制内学者辛子陵此前在接受《看中国》采访时就表示,习在十九大后走“主席制”并非没可能,虽然有可能走常委制,“但实行主席制的可能性比较大”。他还推断“很可能李克强和王岐山会是副主席”。

阿波罗特约评论员“窦祈新”认为,如果按照辛子陵的思路,习近平恢复主席制,王岐山出任副主席一职,并兼任国监委主任,成为与人大、国务院、政协并列的机构首领,也似乎名正言顺。

香港《明报》的社评文章表示,“十九大”后,预期中共监察体制改革将会加速,在明年的十三届人大上将完成修宪,纳入了原属各级检察院的反贪局之后,中纪委将增加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招牌,成为与国务院平级的超级监察机构,现有的中共党内调查权与拘押权,将获法律明确授权,扩大至所有公务员。

来源:阿波罗网王笃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