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本恐襲的反思

2017年06月09日 23:47

來源:王國忠上議員

發生恐怖襲擊造成兩死三傷,成為馬田廣場瑞士蓮咖啡廳人質事件后,最嚴重和駭人聽聞的恐襲。 

我在前文《如何面對下一輪恐襲》中指出,很多人以為恐襲距離自己很遠,其實迫在眉睫。恐襲可發生在你的辦公室門外,也可發生在你家樓下。 

澳洲的恐襲警戒級別現在維持在「可能」,雖然我們不需因此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但不能否認戰線已轉移到我們的社區。

正如英國總理文翠珊所說,恐襲的方式已發生劇變,不需經過多年精密的部署和訓練,也不需在網上尋找激進化的對象。在倫敦恐襲中,三個人開一輛小貨車,拿著廚房刀,已造成重大傷亡,儘管英國警方由接報到擊斃三名恐布分子,僅用了八分鐘。 

試像想同樣的恐襲發生在澳洲其中一個大城巿,澳洲警方能應付嗎?這是一個不得不慎重檢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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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爾本馬航事件警方反應緩慢

墨爾本恐襲前,曾發生一次考驗聯邦和維州警方應變能力的事件。

一架由出發的馬來西亞航空客機在飛行至數公里后,一名乘客突然走向駕駛艙,聲稱要炸毀客機,被乘客與機組人員合力制服。機師向控制塔彙報,航機馬上折返墨爾本機場。

飛機著地后,乘客被告知十分鐘後會有警員登機,結果一等就是一個半小時,可以想像,乘客的心情是多麼焦急。

為何不第一時間疏散乘客?只推說警員需考慮很多其他因素。

事發當晚,聯邦警察于晚上 11 時 37 分接報,由墨爾本聯邦警察航空安全特遣隊作出應變,用 10 分鐘時間在閘口設立指揮部,再多用 10 分鐘時間由維州警方通知維州特別職務隊。維州警方至 11 時 55 分才到達指揮部,至午夜 12 時 23 分,即是再等 28 分鐘后,特別職務隊才到達指揮部。5 分鐘后,聯邦警察將指揮權交還給維州警方,再過 47 分鐘后,即凌晨 1 時21 分,全副武裝的警員才登機。

我們不從事發開始計算時間,改從警方接報起計算,警方前後花了約 2 小時登機。

《澳洲人報》引述一名乘客說,要是真的是恐怖分子,他們就坐著等死:「安全嗎?是不是炸彈?控制了嗎?完全沒有資訊,我們像坐以待斃。」 (Is it safe? Is it not a bomb? Is it contained? There was just no information whatsoever. We were just sitting there like sitting ducks. 

反對黨領袖索頓:槍手何以獲得保釋 

從馬田廣場事件、墨爾本汽車撞人事件、到這次布萊頓區 (Brighton) 恐襲案中,公眾和傳媒心中都有一個疑問:疑犯為何獲得保釋和假釋?

反對黨領袖索頓 (Bill Shorten) 和總理 (Malcolm Turnbull) 都罕有地質疑維州假釋委員會的決定。在澳洲,政界領袖甚少公然批評司法制度的決定。 

槍手卡伊雷(Yacqub Khayre)驚人地身負 90 項控罪,包括密謀發動恐襲、爆竊、襲擊、拒捕、違反保釋條款、偷車、藏毒、無牌危險駕駛等,四度入獄都再犯事。最後一次判監五年,坐了三年多就獲假釋出獄,結果他就在假釋期間,剪掉追縱手帶發動恐襲。

卡伊雷曾經被控密謀向悉尼的澳軍軍營發動自殺【相關閱讀:安樂死根本安樂不了,別宣傳了】式襲擊,被捕后在高設防監獄服刑 16 個月,後來被法庭判無罪,當庭釋放。《澳洲人報》引述消息指,反恐官員依然認定卡伊雷的威脅低,考慮培養他做聯邦警察的線人;若消息屬實,反恐官員必須重新申檢討現行做法是否不合時宜。

譚保已決定在本周五 (6月9日) 理事會上提出改革及統一全國的保釋及假釋法例。我是法律出身,深知統一各州及領地的保釋和假釋制度,是一件極不容易和極難在短期內促成的事。若聯邦政府統一發出指引,在執行上會較可行,主要期望司法系統在作出假釋和保釋決定前,加重考慮決定對社區安全做成的危害,但這並非統一制度。

若警方應變是反恐前線,司法就是我們的防線,兩條戰線都必須做足準備,不能掉以輕心。

反對黨領袖弗利 (Luke Foley) 已經建議賦予于警方「射殺」恐怖分子的權力,警方應否擁有「射殺權」,下周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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