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正式出台反外國干涉法 外國代理人不登記即犯罪

2017年12月05日 14:16

來源:1688澳洲新聞網

政府表示,如果根據新的反外國干涉法,參議員戴森(Sam Dastyari)在接受與中國政府有關聯的華商金錢之後,發表親中言論的政治活動已經構成了外國干涉罪行。

周二,總理譚保(Malcolm Turnbull)公布了備受期待的新法律,在新的規定下,以損害澳大利亞國家利益的方式暗中或惡意影響澳大利亞政治進程或政府決策,將成為一項新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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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法律還將禁止一切海外政治捐款,不光是政黨禁止接收此類捐款,類似GetUp!等活動組織也是一樣。

而且,新法將為那些旨在影響澳大利亞政治進程的外國個人或組織設立一個公共登記冊,類似於目前適用於政治遊說者的登記冊。任何為外國利益遊說的個人或團體,如果沒有進行登記,都將構成犯罪。

此外,新的法律將擴大對外國間諜活動的定義,以涵蓋更多類型的活動。

周二,譚保與律政部長喬治·布蘭迪斯(George Brandis)和金融部長馬蒂亞斯·科曼(Mathias Cormann)共同宣布了新的法律。他說:「外國勢力正在進行前所未有的、日益成熟的嘗試,試圖影響澳大利亞國內外的政治進程。」

最為關鍵的是,新的法律將把布蘭迪斯參議員稱為「非法外國干涉」的行為入罪。

這將涵蓋目前還不足以構成叛國或間諜活動,但卻暗地裡以一種損害澳大利亞國家安全或利益的方式,代表外國人士或外國政府,旨在影響澳大利亞的政治或政府決策的行為。

布蘭迪斯參議員說:「如果你以一種危害澳大利亞國家安全、影響政治進程或政府決定的方式暗中行事,這種行為將被定性為刑事犯罪。」

他強烈主張,戴森參議員2015年從與中國政府有關的中國商人那裡獲得資金,然後公開支持中國在南海活動的,不惜違反工黨政策立場的做法,在新的法律下,將成為犯罪。

布蘭迪斯參議員說:「我認為,雖然他涉嫌的行為,還沒有達到現行的叛國和間諜活動的標準,但這正式我們要出台一項新的非法外國干涉罪的原因——因為目前的相關法律存在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