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們聊過,從2025年7月1日起,澳洲稅務局(ATO)徵收的一般利息費用(GIC)和差額利息費用(SIC)將不再允許稅前抵扣,無論該稅務債務是來自過去還是未來的財政年度。
現在的GIC利率超過11%,可謂市場上最昂貴的融資方式之一,而且這利息支出還不能作為稅前費用抵扣,完全不能享有稅務抵扣優勢。
這該怎麼辦呢?
穩住別急,答案來了!
如果通過銀行或其他貸款機構再融資稅務債務,且貸款用於支付與業務活動相關的稅務債務,有些利息就可以變成可抵扣的了。
仍可抵扣利息費用:
☑ 商品及服務稅(GST)
☑ 預繳稅(PAYG instalments)
☑ 員工代扣稅(PAYG withholding)
☑ 員工福利稅(FBT)
☑ 與業務相關的所得稅或資本利得稅(CGT)
不可抵扣利息費用:
☒ 員工或投資者:如果稅務債務源自工資、租金收入、股息或其他投資收入,則貸款利息不可抵扣。
☒ 公司董事或信託受益人:若個人借款用於支付公司或信託的稅務債務,利息通常不可抵扣。
☒ 合伙人:若個人借款用於支付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利潤份額所產生的稅務債務,ATO視為個人支出,即使該合夥企業從事的是商業活動。
如果稅務債務來源混合(例如部分來自業務,部分來自就業收入),則利息抵扣需按比例分攤。
例如:Lily是一位書店老闆,她借款$50,000用於償還ATO稅務債務,其中$20,000源自書店利潤,$30,000源自兼職工資收入。則只有2/5的利息費用可抵扣。
這裏小結一下:明確稅務債務的來源:是否確實來自商業業務相關活動?
記錄貸款用途:確保貸款與業務相關稅務義務之間有清晰的追蹤關係。
考慮再融資:可能獲得更低利率,並在符合條件時享受稅務抵扣。
如果您不確定如何判斷債務性質或利息抵扣資格,建議在安排融資前先諮詢專業意見。
採取正確策略,有助於更有效地管理稅務債務,避免不必要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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