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不修,變$26萬巨債!多倫多Yonge街業主崩潰:房子沒人敢買,恐被強制出售

2026年05月31日 10:44

Stuart Weinstein 表示,因水管糾紛被公寓委員會加上留置權,已有 4 位買家打退堂鼓。Jonah Kane 攝

一場原本只有約 1 萬加元的公寓水管維修糾紛,最終卻演變成超過 26 萬加元的巨額債務。

如今,一名居住在多倫多北約克的男子,不僅房屋被登記留置權(lien),還可能因此失去自己住了 20 多年的家。

據多倫多星報報道,59 歲的 Stuart Weinstein 目前居住在北約克 Yonge 街和 401 高速附近的公寓樓(30 Harrison Garden Blvd)。

在他的一居室公寓里,廚房檯面上堆滿了地產經紀名片,客廳角落則放著一個裝滿法律文件的大紙箱。

為了儘快賣掉房子擺脫糾紛,他如今每天花大量時間翻閱這些年來積累下來的文件。

「他們(公寓公司)簡直把我的賬單當成提款機。」Weinstein 說。

從 $1 萬維修費,滾成 $26 萬債務

事情始於 2018 年。

當時,公寓管理方 Toronto Standard Condominium Corporation No. 1466(TSCC 1466)通知業主,整棟樓需要更換 Kitec 水管系統,每戶業主需承擔高達 1 萬加元的費用。

Kitec 水管因容易漏水、增加保險風險,早已在加拿大廣泛引發爭議,並曾被大規模召回。

大部分業主都同意了。

但 Weinstein 拒絕。

他表示,當時自己失業,無力承擔這筆費用,同時他認為自家水管根本沒有問題。

他還向媒體出示了三份獨立檢測報告,顯示其單位內水管狀況良好。

Weinstein 在與公寓委員會的 Kitec 糾紛中提供的檢查文件。Stuart Weinstein

仲裁失敗后,噩夢開始

根據安省《共管公寓法》(Condominium Act),如果業主拒絕配合必要維修,公寓管理方可以採取法律行動。

雙方隨後進入仲裁程序。

2019 年,仲裁員裁定 Weinstein 必須更換水管,並支付超過 6 萬加元法律費用。

之後,Weinstein 繼續挑戰裁決,但安省高等法院最終維持原裁決,隨後又追加約 7 萬加元執行費用,以及額外 1 萬加元法律費。

法院認為,Weinstein 多次提出緊急動議、試圖撤銷留置權,是法律費用不斷攀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當時選擇自行出庭的 Weinstein 如今回憶說:「那我還能怎麼辦?什麼都不做嗎?我像一隻絕望、發瘋的狗一樣,為了尋求公義不斷抗爭。」

Weinstein 多年來一直與業主委員會鬥爭,欠款不斷增加。本月,業委會律師發出售屋通知,要求 Weinstein 于 7 月 8 日前還清債務。Jonah Kane 攝

留置權讓費用雪上加霜

真正讓 Weinstein 感到絕望的,是之後不斷累積的費用。

根據安省公寓法,部分因糾紛產生的費用——包括法律和執行開支——可計入業主的「公共開支」賬目,與日常管理費合併。而一旦這些費用被視作「拖欠管理費」,公寓公司便可以通過留置權方式進行追討。

更關鍵的是,一旦最初的留置權已經登記,之後新增的法律費用,公寓公司無需再次獲得法院批准或持續司法監督,便可以繼續加入賬單。

截至 2023 年 10 月,Weinstein 的公寓賬戶中已出現大量被標記為 「雜項法律費用(miscellaneous legal fees)」 的收費,總額超過 16.6 萬加元。

而如今,留置權結清金額已增至約 23.9 萬加元,再加上利息和其他費用,總債務已經超過 26.2 萬加元。

Weinstein 的留置權還款單已漲至約 23.9 萬元,連同利息與其他費用(包括售屋通知服務費),總債務已超 26.2 萬元。Jonah Kane 攝

「感覺他們偷走了我的家」

坐在幾乎空蕩蕩的公寓里,Weinstein 神情沮喪。

「我現在甚至很少住在這裏了,感覺他們把我的家偷走了。」他說。

如今,他正試圖出售房屋脫身,但由於產權上已經登記留置權,交易根本無法順利進行。

他說,已經有4名潛在買家在發現留置權後放棄購買。因為根據規定,在房屋完成出售前,所有留置權都必須先被全部清償。

公寓公司已發出出售通知

更嚴重的是,今年 5 月 21 日,公寓公司律師 Timothy Duggan 已正式發出出售通知(Notice of Sale)。

如果 Weinstein 無法在 7 月 8 日前償還債務,公寓公司有權依據「法定出售權(Power of Sale)」出售該房屋。

Weinstein 的律師 Steven Bookman 也承認,如果相關費用被認定合法,TSCC 1466 確實有權強制出售該單位。

業主質疑:法律體系是否對普通人不公平?

Weinstein 表示,他最大的痛苦之一,是自己作為普通業主,根本無法承擔長期法律戰。

「這個社會似乎存在兩種司法。一種屬於請得起昂貴律師的人;另一種屬於自己打官司的人。如果我一開始請得起律師,我今天不會失去自己的房子。」

他還質疑當年仲裁員的背景。

根據報道,該仲裁員曾多次遭 Law Society of Ontario 紀律處分。其中一次是在 2002 年,因為挪用超過 6 萬加元客戶離婚和解金而被吊銷律師執照。

對此,公寓公司律師 Duggan 表示,不應因仲裁員過去的問題而否定其裁決,並稱:「現實是,Weinstein 先生如今的處境,很大程度上是他自己造成的。」

Weinstein 表示正拚命爭取安省法院重新審理自己的案件。Jonah Kane 攝

公寓留置權制度再引爭議

來自渥太華的公寓律師 Rodrigue Escayola 也對現行制度提出批評。

他表示,過去一些公寓公司、物業經理以及律師事務所,確實曾採取「高壓式」做法,把普通合規爭議迅速轉變成債務問題。

Escayola 提到安省著名案例 Amlani v. York Condominium Corporation。在該案中,原本只是業主是否在單位內吸煙的問題,但公寓公司不斷將律師費用加入業主賬戶,最終債務膨脹至約 2.5 萬加元,甚至觸發法定出售權。

安省法院後來警告,不應把合規爭議無限升級成債務追討工具。

Escayola 表示:「留置權原本是為了保障公共費用的支付,而不是成為逼迫業主服從的武器。行業里確實存在把業主當成提款機的情況。」

「我只是想脫身」

如今,Weinstein 仍在努力爭取法院重新審查案件。

但隨著 7 月 8 日期限逼近,他的焦慮也越來越嚴重。同時隨著律師費用繼續增加,他的壓力也不斷加劇。

現在,他最大的願望已經非常簡單。

「我只是想脫身。」

*以上內容系網友風平浪靜自行轉載自多倫多熱推,該文僅代表原作者觀點和態度。yeeyi號系信息發布平台,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代表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果對文章或圖片/視頻版權有異議,請郵件至我們反饋,平台將會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