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公祭被刑拘記者 開庭日30人圍觀法院突取消

2017年02月21日 18:55

2017-02-21 15:44:46 作者: 自由亞洲電台

新華社旗下《財經國家周刊》的前記者石玉,2014年因參与公祭胡耀邦和趙紫陽,被行政拘留37天,后取保候審一年。在取保候審期結束后,石玉啟動法律程序,控告鄭州市二里崗分局,要求該局重作他的「無記錄證明」,案件原定於本周一(2月20)開庭,現場有超過30名包括律師及維權人士到場要求旁聽,警方以提交證據「涉密」為由,庭審。

河南「鄭州十君子」之一、新華社旗下《財經國家周刊》前記者石玉(本名:施平),因涉六四公祭案,曾被河南省鄭州市公安局二里崗分局拘留37天後,獲取保候審一年。在取保候審期滿之後,石玉啟動對鄭州市二里崗公安分局的行政訴訟,要求公安局重新製作他的無犯罪記錄證明。該案原定於2月20日上午九點,在該市二七區開庭審理。但是法院臨時宣布取消,引發原告人石玉和代理律師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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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玉的友人陸聰利當天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批評法院的行為。他說,有三十多人要求旁聽,法院宣布庭審改期:「上午開庭時間,他們一看去了那麼多人,去了三、四十人,有聲援的,有維權的,有律師,他不敢開,流氓啊。他們(當局)想搞什麼就搞什麼,不開就不開。這個政府現在太流氓過頭了,不講道理嘛。我到那兒看了一看,因為我不舒服,轉了一圈就回來了,聽說不開庭就回來了」。

2014年2月2日,八九學運領袖與十多位公民在前中共總書記的家鄉河南滑縣舉行公祭趙紫陽、胡耀邦和死難者的活動。這是1989年6月4日之後,首次在中國舉行的公開祭奠六四活動。其後,於世文、陳衛、常伯陽、姬來松、石玉等十人被公安刑事拘留。被捕者被外界稱為「鄭州十君子」。2015年,石玉通過司法考試之後申請律執業資格,但遭到警方刁難。為此石玉採取法律行動。

石玉20日對記者說,法院突然休庭,令人憤怒:「這次就要求他(二里崗公安分局)撤銷原來的無犯罪證明, 因為他不符合法律形式,屬於濫用權力。其實(無犯罪記錄證明)是對我一個有罪認定,所以對他進行行政訴訟。原定於今天開庭,但是被告二里崗公安分局提出,我所涉及的案件,他們提交了相關的證據裏面涉及國家機密,要求不公開開庭。我們一方是解決反對,所以法院就休庭了」。

已經通過律師考試的石玉說,當地公安試圖阻撓他取得律師執業證:

「《律師法》規定,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能做律師,在提交相關手續中,應該有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我就向戶籍所在地二里崗公安分局申請,去年經過行政複議程序之後,他們出具了證明。然而在最後一句『除上述情況外,暫未發現其他違法犯罪』,這就是說它是一個排除法的有罪認定。我被解除取保候審已經一年零七個月了。中國的刑事訴訟法第12條明確規定,未經法院判決,不得對任何人確定有罪」。

石玉訴訟案的代理律師常伯陽表示,警方在給其當事人出具無犯罪證明,其內容涉嫌濫用職權:

「你出具證明說有沒有犯罪記錄就行了,他故意把以前牽涉到案件的情況,再做一下描述。這樣是故意讓石玉不能順利申請律師執業,這是很齷齪的行為。他們寫這些內容,反而證明他們(警方)辦錯案。我認為這是他們乾的非常不光彩的一件事情,也阻擋不了石玉將來當律師」。

法院決定將本案開庭日期變更為3月10日。石玉說,他將委託律師向法庭提交一份書面意見,還將與鄭州「二二」案件具備國家賠償條件的當事人,準備發表聯合聲明,同時集體申請國家賠償。

另外,「公祭六四案」中的於世文被當局「取保候審」后,鄭州管城區法院於今年2月15日電話通知於世文,將對其延長「取保候審」一年。去年8月16日,於世文被變更強制措施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半年。目前監視居住期滿,鄭州法院繼續對於世文實施「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