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將出台國家情報法 擴大執法部門職權

2017年05月19日 11:11

作者: 自由亞洲電台

周二(16日)公布國家,授權官方在調查國內外個人和團體時,可以監控疑犯和突擊搜查住宅。草案施行範圍包括中國境內外,外國人若果破壞,必須接受調查。有時事評論員認為,今次立例,與危害國家安全涵蓋的範疇有關。

國家草案的內容,周二由中國人大網披露,強調情報的施行範圍,包括中國境內外,如有外國團體及個人,破壞國家安全,就必須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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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也提到,對於妨礙工作及泄漏國家機密的行為,當局可要求海關及邊境進行檢查,或採取「隔離」及「行政拘留」15日或以上。另外,新法容許情報局在必要時,可進入「管制區」及行使「技術偵察手段」。

法例會有大約1個月公眾諮詢期,一經通過,將賦予有關當局新的法律依據,監控調查涉案組織。

美籍華人陳欣欣,是美國加州波莫納學院副教授,從事近代歷史研究,不時會到中國進行研究和學術交流。她擔心,國家安全法會侵害學術自由。

陳欣欣:比如(外國學者)在中國大陸採訪有關人士,對方可能自我審查,不接受訪問。另外,如果我們在大陸做研究,拿取一些資料到海外,在新例下,無論在海關或何地,只要它們有原因懷疑你,就可以運用法例,查看電腦、電話內私人資料。

她擔心不僅研究,以後就連學術交流也會障礙重重。

陳欣欣:現時在內地召開學術會議,都需要內地單位擔保,才能成事。將來不排除,由開會的題目,以至內容,事先均需經過審查,公安或會監視整個(會議)過程。

香港時事評論員程翔曾因為間諜罪,被大陸當局判監5年。他指內地制訂國家情報法,把情報收集工作的範圍,擴大至中國境外,和近年強調總體國家安全觀,把危害國家安全的範疇大幅擴大有關。

程翔:專門工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也就是所謂的「專群結合」,是中國情報工作的一個術語,由此可見,將來我們身邊,隨時會有情報人員。前一段我們曾聽聞,北京如何計劃培訓中學生,學會識別間諜,可見所謂「危害國家安全」範圍,一下子擴大到幾乎包含生活各方面時,必需靠大量的人,充當情報員。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總幹事陳潔文認為,國家安全法草案提到的監控手段,北京採用已久,今次立法的目的,是將這些高壓管治手段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