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率先任命監察委主任 「第四權力」逐漸成形

2017年01月19日 8:59

在被選中試點的三個省市中,今天(1月18日)公布了監察委主任人選,浙江、的首任監察委主任估計也將在本周公布。此前評論稱,未來監察委“監督權”極有可能是獨立於人大立法權、國務院行政權、法院和檢察院司法權外的“第四權力”。

山西省第十二屆人代會第七次會議今天通過,由該省委常委、書記兼任山西監察委主任。

今年將滿60歲的任建華2006年前一直在河南省任職;2006年4月進入中共中紀委任幹部室副主任;隨後的9年間在中紀委歷任監察專員、信訪室主任等職;2015年7月出任中紀委駐發改委紀檢組組長;2016年9月,在“大老虎”全國最多的山西基本塵埃落定后,任建華空降該省,出任中共省、省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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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辦去年11月印發的《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下稱《方案》),主任一職由各省(市)人大產生。

北京第十四屆人代會五次會議已經在昨天(1月19日)的第三次會議上宣布,將在20日確定監察委主任人選。

而三個試點中最早將“具體工作基本就緒”的浙江,原本宣布將在本月15、16日的第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中決定主任人選,卻至今尚無官方公告。

從山西的情況看,符合此前的“監察委與紀委合署辦公后,由紀委書記兼職監察委主任”的推測。湖北一名現任紀委幹部曾告訴國內媒體,以前中共地方紀委書記一般兼任當地黨委副書記,現在只管紀委一條線,不管別的只查人,精力更加集中,也方便監督原來的“上級”,反腐力度更大。

按照《方案》,各省監察委有權對該省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實施監察,可以採取的十二種措施包括:談話、訊問、詢問、查詢、凍結、調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驗檢查、鑒定、留置。

北京方面一直稱,設立監察委是一次“重大政治改革”。外界評論認為,習近平設立監察委是為王岐山留任鋪路。而監察委的具體職能,既可能成為中共權斗的私家利器,也可能轉型為民主制度下的國家反腐機構,具體走向要看習王的抉擇。

總部在北京的“海外”親習黨媒多維網報導稱,在中國大陸法律不完備的情況下,中共中紀委反腐的便利之處在於可以繞開正常司法程序、使用中共“家法”–黨內雙規。但這也令其獲得“中共家奴“的稱號,並令習近平的”法治反腐“越來越困難。此次試點成立監察委,可能意味著反腐主力將從“中共家奴”中紀委轉換到具有法制背景的監察委員會。

從中辦公布的《方案》來看,由於憲法中並無“監察機關”這一概念,中南海未來很可能還會修憲。

同時,從《方案》分析,監察委可能會整合現有中共國務院系統的監察機關、檢察系統的反貪部門於一體,完成“黨(中共)、政”的融合,並得以引入類似檢察院的刑偵職能和執法手段,例如隱蔽設備拍攝、查賬、調取金融信息等等。

此次試點將一改以往監察機關無法實質性地將中共人大、政協、檢察院、法院列入監察對象的現狀,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在公職機關工作人員的全覆蓋,這都決定了獨立存在的監察委員會將擁有更加全面的監督權。

因試點的監察委員會由所在省(市)人大會議產生,所以未來監察委“監督權”極有可能是獨立於人大立法權、國務院行政權、法院和檢察院司法權外的“第四權力”。

於飛報道

來源:阿波羅網於飛報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