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格限购补缴社保无效
2012年12月18日 12:44
来源: 明報 责任编辑:华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明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
据了解,自去年2月17日实行住房限购政策以来,北京市实行「家庭承诺-企业初审-部门联审-登记覆审」四道把关的购房资格审核机制。目前,北京以「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保」为审核条件的申请家庭共2.73万户,占全市申请家庭的5.6%;其中2.18万户通过审核,审核通过率为79.8%,实际购买住房的1.47万户,占全市购房总数的5%。
委员会同时重申,非北京市户籍家庭以缴纳社保方式申请在京购房资格的,应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在京缴纳社会保险,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审核中不再认可社保补缴的情况,有利于保障正常缴纳社保的非本市家庭的购房需求,有效防止少数不法机构和个人以此非法获利。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严格按住房限购政策要求,如实申报情况,如实提交审核材料,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