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批准深圳前海试行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

2012年12月28日 8:42

  公告称,从香港相关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将在深圳结算,贷款期限及利率有借贷双方自主确定。

来源: 华尔街日报     责任编辑:华乐  

  中国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周四发布公告称,央行已批准深圳前海地区试行开展深圳和香港两地间的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

  公告称,在前海注册成立并在前海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可以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

  此举建起了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新里程碑。尽管该项目目前还处于试点性质,实施范围也非常有限,但如果加以扩展,则最终将有助于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与中国大陆金融系统的整合。

  香港金融管理局(HongKongMonetaryAuthority,简称:金管局)周四发布公告称,对中国央行此举表示欢迎。该机构称,此举将促进人民币资金在前海和香港的流通,并为港资银行的离岸人民币贷款业务带来更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