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电信商被要求实施信息披露新规

2013年03月05日 1:01


讯】根据从3月1日起实施的一项行业新规,所有的电信公司在向客户出售手机、座机和网络套餐时,都必须免费提供两页纸的“关键信息概要”,详细解释套餐包含的月费和所提供价值。违反该规定者面临最高25万元的责罚。

根据《晨锋报》的报道,新规定是通信媒体局(the 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在对电信投诉开展了长达18个月的调查后采取的有一项举措,目的是改善电信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便于客户更好地比质比价。

在新规定下,所有手机计划套餐都必须列出计划要求的最低期限和费用,是否有提前退出费,每个电话和每条信息的收费,以及所有不包含在计划之内的服务,如视频和国际电话。这意味着电信客户将通过两分钟通话的最低费用,得以首次在各计划以及各电信商之间进行价格比较。

澳洲通信媒体局发现,消费者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难以对比各电信商之间的费用。该机构副主席比恩(Richard Bean)说:“我们已经要求电信商停止使用’包月(cap)以及免费,无限量等不准确的字眼’。”

下一步,通信媒体局还将要求电信商向用户发送全球漫游费提醒,并提供如何设置用量警告和拨打投诉电话的信息。从今年9月开始,大电信公司必须在用户每月用量达到50%、80%和100%时发送提醒,小电信公司将从2014年9月起实施这一规定。

来源:看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