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一周合资格却遭解雇 孕妇痛失带薪产假权益

2013年07月04日 11:57

澳洲新闻网讯)提交给一个全国审查小组的意见书显示,许多孕妇遭到雇主解雇,并因此失去了获得带薪产假的权利。

来源:      责任编辑:华乐  

按照联邦政府带薪产假制度的规定,孕妇必须连续工作满一年才有资格享受带薪产假,但许多孕妇在做满一年之前就遭到了解雇。法律援助机构(Victoria Legal Aid)提交的意见书显示,有时,她们甚至在只差一周就工作满一年,从而有权休带薪产假的时候遭到解雇。

联邦政府审查小组获得的证据显示,怀孕歧视是地方性的,而且近年来有所恶化。

维多利亚州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平等项目经理施勒格(Melanie Schleiger)说,一些雇主担心,有员工休带薪产假的话会给他们带来额外的成本或者风险。“居然有那么多妇女在告知雇主自己怀孕的当天就被解雇或成为冗员,这真是惊人。”

JustMums Recruitment的创始人伯金斯(Rachel Perkins)说,在过去一年里她遇到了25位遭受怀孕歧视的女性,有的在披露自己怀孕的消息时就惨遭解雇,还有的是在産后回去上班后才发现换了新经理,她们的工作待遇也变了。

意见书指出,女性往往无法证明自己受到了歧视,因此也就无法获得赔偿或找到另一份工作。而且,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位女性成功地索回她失去的带薪产假权利。

维多利亚州工作者法律中心JobWatch说,在过去十年里,该中心已经收到了大约6000起有关怀孕歧视的投诉。从百分比上看,此类投诉在过去十年里增加了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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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州机会平等和人权委员会(Victorian Equal Opportunity and Human Rights Commission)告诉《先驱太阳报》,今年,该委员会已经收到了54件与怀孕有关的就业歧视投诉,自2007-2008年度以来,已经有272件此类投诉。在过去六年中,该委员会已经收到了1792件有关怀孕与就业的咨询。

该委员会的代理专员图希(Karen Toohey)说,小企业主可能会因为担心带薪产假的成本或不想配合员工的休假时间而辞退怀孕的女员工。“但我们确实发现女性往往可以通过调解来索回她们应得的权利。”

Maurice Blackburn的律师加斯科(Emeline Gaske)说,一些雇主发现他们不能解雇孕妇时真是吓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