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一副市長涉受賄被判死緩

2012年11月16日 23:34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原副市长李石贵涉巨额受贿一案,今天上午10时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李石贵受贿罪成,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石贵当庭表示不上诉。李石贵2005年4月至2011年11月任职公职人员期间,共计人民币1536万元、美元1万元、价值人民币61.60万元的黄金200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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