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希望之聲澳洲生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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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為什麼古代的地方官又稱為「父母官」呢?
中國傳統文化是神傳給人的,也叫半神文化。故古人認為「天授君權」,帝王乃受天命而有天下,所以帝王是上天的兒子,稱為「天子」。
因此,天子要按天意行事,以德治天下,要善待百姓,愛民如子,人民對君王就會如同父母般的敬愛。在《左傳》上有記載︰「養民如子,蓋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愛之如父母。」
由於天子猶如萬民的父母,天下自成一家,而天子派往各地的地方官員,也就具有代表天子統治之意。那麼地方官與當地民眾之間,自然也形同父母與子女關係。這種中國傳統文化意蘊,一直延續到兩漢,就出現了頌揚地方官的「召父杜母」之說。
據《漢書》的記載,召信臣是西漢九江郡壽春人。西漢元帝時,他擔任南陽太守期間,大行教化、興修水利、鼓勵農耕、提倡節儉,使南陽成為當時最富庶的大郡。他視民如子,南陽人民感戴他,親切的稱他為「召父」。
到東漢光武帝時,南陽百姓又迎來一位勤政愛民的太守叫杜詩。杜詩生活簡約,施政公平清廉。他減輕徭役賦稅,還鼓勵墾荒農耕,設計製造「水排」,鑄造農具,使人民的效益提高,家家戶戶豐衣足食。當時,人們將他比作召信臣。
由於南陽人深蒙召信臣、杜詩之恩,就立祠紀念,並稱頌二人為「前有召父,後有杜母」。此時,「父母」一詞已蘊含地方官之意,也具有「父母官」一詞的雛形。
到了宋朝,州縣的地方官就開始被稱為「父母官」了。這種稱呼的最早文獻記載,應該是出自於北宋文學家王禹偁,他解釋為︰「民間呼令為父母官」。
由此可知,「父母官」又可省稱為「父母」。縣令的地方官被稱為「父母官」,這種稱謂盛行於明、清時期。現今,人們還是把「父母官」用來泛指地方官,通常是指與人民最親近,行事公正廉明的州縣地方官。
為什麼請人給予方便稱為「借光」?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借光」已經是很普遍的禮貌用語了。比如進出擁擠的電梯、火車、公車時,我們經常可以聽到請別人讓路時,總是會客氣的說一聲「借光」,含有打擾別人,請別人給予自己方便的意思。那麼,為什麼要使用「借光」來比喻呢?
據載,「借光」一詞典出《戰國策.秦策》。戰國時代,秦國大臣甘茂因遭奸臣讒言構陷,所以自秦國逃出后,準備前往齊國避難。
甘茂一出函谷關,就遇到蘇代。甘茂問蘇代︰「您聽過江邊年輕姑娘的故事嗎?」蘇代回答說︰「沒有聽說過。」甘茂接著說︰「在江邊有許多年輕姑娘,常會聚在屋裡一起幹活,其中有一個姑娘家境清貧,買不起燈燭。其他姑娘們因而嫌棄她,就聚在一起商量,想把她趕走。當這位家貧無燭的姑娘要離開時,她對姑娘們說︰『我因為買不起燈燭,所以常常先到,我打掃屋子,鋪設坐席,你們何必吝惜照在四壁上的那點餘光呢?如果給予我一點餘光,又能對你們有什麼妨礙呢?我自以為對你們是有幫助的,為什麼非要趕我走呢?』姑娘們商量后,認為她說的有道理,就讓她留下來了。」蘇代聽了便明白甘茂的處境,後來就引薦他到齊國,不久齊王就賜他為上卿,留他在齊國了。
「借光」除有請他人給予方便外,也用來比喻憑藉他人地位、名聲或榮耀而獲得利益。另外,請求別人指引路的方向時,也可以使用「借光」。
轉自《大紀元網》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