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養老金合理避稅,兩項新規定不容忽視

來源:財經見聞

。新財年意味著新機會。尤其是對於那些想要增加儲蓄的人群而言,工作測試豁免規則、以及稅前供款(即優惠稅率供款)結轉規則不失為兩種好的方式。

工作測試豁免規則

如果您年齡介於65歲-74歲之間,並且在2018/19財年已經退休,即便您已經沒有在工作,通過工作測試豁免規則,您也可以在本財政年度進行養老金供款。

通常情況下,養老金供款都必須經過「工作測試」,即確認您連續30天內有效地工作40小時。

但是,如果您恰好屬於上文中提到的那個年齡,並且您在2019年6月30日前養老金賬戶餘額不超過30萬澳幣,又在上一年度中通過了工作測試,本財政年度就可以利用豁免原則來繼續繳納養老金供款。

舉個例子,Bert在2019年10月1日滿65歲,於2019年5月1日已經從全職工作中退休,並且2019/20年不打算工作。2019年6月30日,即上一財政年度截止日,他的養老金賬戶餘額為295,000澳幣。過去兩個財政年度,他也沒有進行過稅後供款。

那麼按照往年的規定,在2019年7月1日至9月30日(即未滿65歲期間),Bert可以進行25,000澳幣的稅前供款,以及最高30萬澳幣的稅後供款。

按照最新的規定,如果Bert在滿65歲之前沒有進行上文中提到的這些供款。他可以在2019年10月1日到2020年6月30日之間利用工作測試豁免規定進行上述供款。

簡單點講,就是往養老金賬戶里交錢的時間延長了將近一年。

這裏需要有兩點值得注意:首先,如果您上一年度(2018/19財年)已經處於完全退休的狀態,則無法使用這一原則來繼續供款。因為使用豁免原則的申請人必須在之前的一個財政年度滿足工作測試條件。

其次,養老金賬戶餘額上限的規定在這裏同樣適用。工作測試豁免可以和稅後供款結轉規則和未使用的稅前供款上結轉規則一併使用。

稅後供款結轉規則

優惠稅率供款結轉規則是另一種可以用於增加養老金儲蓄的方式。

如果您在上一財年沒有使用全部25,000澳幣的稅前供款上限,那麼沒有使用的額度可以結轉至本財年使用。前提是在截至2019年6月30日前的賬戶餘額不超過50萬澳幣。

值得注意的是,優惠稅率供款結轉規則期限為五年一個滾動周期。五年前未能使用的額度自動失效。

舉個例子,假設您在2018/19財年的稅前供款總額為20,000澳幣,那麼您可以結轉5000澳幣。

在本財政年底,您或者您的僱主可以進行最高30,000澳幣的稅前供款,前提是2019年6月30日之前您的賬戶餘額不超過50萬澳幣。

或者,您也可以將在5000澳幣的額度推遲到2023/24財年使用,只要在使用這一額度的上一個財政年度您的賬戶餘額不滿50萬澳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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