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殘疾人更容易成為暴力犯罪受害者!所獲得的支持也更少

成為暴力犯罪受害者的可能性是一般人的兩倍多,而殘疾受害者將案件訴諸法庭或有法院審理結果的可能性要低17%左右。

據新州犯罪統計局周一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患有認知殘疾、較年輕和受害者的情況更糟。

這項研究是首次將新州和聯邦殘疾服務機構的數據與犯罪數據聯繫起來,以確定2014年至2018年期間與刑事司法系統接觸的個人的殘疾狀況,無論是受害者還是犯罪者。

該研究的合著者、BOCSAR研究和評估負責人波因頓(Suzanne Poynton)博士說,長期以來,人們「一直認為殘疾人可能會超出代表比例」,但直至現在,他們才在犯罪數據中得到有意義的識別。

該報告證實了:與新州總人口相比,殘疾人成為暴力和犯罪受害者的可能性是其他人的兩倍多。

年輕、女性和原住民的風險也更高——認知障礙或多重殘疾也是如此。波因頓說,殘疾原住民女性的受害率「非常非常高」。在這五年期間,這一群體中有18%是暴力犯罪的受害者。

她還說,這項研究可能也低估了風險的程度,因為殘疾服務的數據只涵蓋了64歲以下的成年人。兒童和老人可能更容易受到傷害,但不在其數據範圍之內。

令人不安的是,該研究發現,殘疾人的暴力報案有法庭審理結果的可能性也低17%,或在輕微事件或涉及少年犯的案件中,也未通過其他方式處理,如處罰通知或警告。

雖然約44%的暴力犯罪可訴諸法庭或取得其他結果,但涉及殘疾受害者的暴力犯罪案件中只有38%訴諸法庭。對於有認知障礙的受害者來說,這一數字降至34%,如果認知障礙是受害者多種殘疾之一,這一數字甚至會更低,32%-33%。

波因頓說,有很多因素可能會影響起訴率,包括犯罪的嚴重程度,但考慮到這些因素后,「我們仍然發現,不太可能對針對殘疾人的案件提起訴訟,這對這些易受犯罪影響的人來說尤其令人失望。」

她還指出,雖然這項研究無法得出警方沒有繼續處理報案的原因,但從其他更定性的研究中也有證據表明,殘疾受害者可能不太可能提供起訴所需的證據「或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

研究表明,犯罪的殘疾受害者「在起訴過程中確實比其他人需要更多的支持,如果我們仍然看到警察行動的比率較低,可能沒有提供所需支持的水平。」

新州副州長兼警察廳長圖爾(Paul Toole)的一名女發言人說,警察可以獲得專業服務,包括翻譯和新擴大的司法倡導服務,以幫助殘疾人接觸刑事司法系統。

而從另一方面,研究還發現,殘疾人更有可能被起訴,並成為慣犯。

儘管司法倡導服務機構自2019年以來一直向接觸到新州刑事司法系統的認知障礙患者提供支持,但波因頓表示,數據「表明可能仍有需求未得到滿足」,而且「有些人可能沒有獲得他們需要的支持水平,無法阻止慣犯繼續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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