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買車的朋友,是否想過如果你買的車是一輛被偷來的車,會怎麼樣?你是否還能獲得車輛的持有權和使用權呢?本文就來跟大家聊一聊這個問題。
因此,這些車輛的購買其實存在隱患。當車輛購買者憑藉更改后的具有欺詐性的車輛識別碼 (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VIN)獲得了個人財產登記證書(Personal Property Securities Register-PPSR),那麼由於VIN是被更改了的,所以這個PPSR證書是不會顯示任何不良信息的。
但是,當購買者在這種錯誤誤導之下購買了該車輛,購買后如果該車輛被警察發現,警察將有權對車輛進行扣押。這時購買者可能會認為自己付了錢,拿到了PPSR證書,理應有權持有該車輛,而車輛被盜者可能會認為該車輛曾屬於自己,現在也應屬於自己。這就將導致車輛的所有權糾紛在雙方之間產生。
如果您在並不知情該車屬於被盜車輛的情況下購買了該車,那麼您可能不會被指控涉及違法行為。
另外,正如上文所提到,如果你購買的車輛是被盜的,警察有權收回車輛。除此之外,他們還有權將此事報告給利益相關方,諸如被盜的原車主、車主賠付的保險公司、以及如果該車出現車貸未償還的情況還會通知相關的financier。一旦車輛被收回,保險公司可能有權轉售該車輛,並收回其支付給前車主的錢。
如果您購買的該車輛,原車主並未償清車貸,那麼相關的金融公司可能會從您那裡收回車輛,您只能嘗試從私人賣家那裡申請退款。當然,您也需要明白可能存在拿不回任何錢的情況,以及可能無法再次聯繫到賣家。
關於上述提到的車輛所有權的爭議,可以通過兩個普通法原則(common law principles)來考慮,這兩項原則都在澳大利亞的各州和領地獲得了有效編纂。這兩個普通法原則分別是:1.「nemo dat quod non habet」原則
2.「bona fide purchaser for value without notice」原則
原則1(The nemo dat principle)規定了:任何人都不能給予他或她不擁有的東西。也就是說,一個人不能分配比自己擁有的利益更大的利益。
相反,原則2(The bona fide purchaser)簡單來說指的是在沒有賣方關於所有權問題的通知的情況下,購買者可以從第三方獲得有關財產的合法所有權。
那麼,法院的立場來說,法院會承認原則1(The nemo dat principle)優先於原則2(The bona fide purchaser)。在此,我們舉個例子幫大家更好理解:在裁定無意中購買的被盜車輛的所有權時,在法院的立場上,會認定車輛的偷盜者不能獲得良好的車輛所有權,並且,此後擁有該車輛的任何人都將不能獲得並不能保持對該車輛的所有權。因此,儘管購買者事先已經進行了合理的盡職調查並支付了款項,但是,被盜車輛的所有權最終都將歸原車主(或其保險公司)所有。
1.進行PPSR檢查
您在進行PPSR檢查時,可以檢查該車輛的欠款信息,並驗證車輛的所有權,如果車主名和作為債權人的賣方名字不同時,該車輛被盜的可能性更大。另外,PPSR檢查中有一項包含了車輛的被盜狀態描述,如果該車輛沒有問題,將不會顯示在這項里,因此大家應提前做好盡職調查,查看是否有其他合法所有者。
進行PPSR檢查,一般就是登錄主頁並輸入您要購買的車輛的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 -VIN,在支付較少的費用后,您將可以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收到PPSR檢查結果。
通過車輛歷史檢查,包括檢查車輛的VIN、車牌詳細信息、購買時間的信息、財務相關信息、註銷、被盜狀態等等,將能驗證車輛的所有權。車輛歷史檢查的方法將比PPSR檢查更為直觀。比如,可能會查到車輛曾被原車主報丟失或顯示被盜。
一般來說,可以將汽車的登記詳細信息與賣方提供的所有權文件進行交叉核對,大概率就有機會發現是否屬於被盜車輛。但是我們並不能排除存在文件偽造的情況。
3.更進一步地核查
被盜車輛的VIN號碼有時可能也是正確的,這種情況下,會更容易誤導買家。那麼買家就更需要詳細核查車輛的零部件來確定車輛的所有權,比如可以檢查車輛是否有被盜的零部件比如發動機編號。如果PPSR檢查或者汽車歷史檢查中的發動機編號與您車輛上的編號不同,那麼您購買的這個車輛可能是被盜的。
寫在最後
正如本文在關於被盜車輛到底歸誰的問題中提到的,法院裁定所有權最終都將歸原車主(或其保險公司)所有。因此這可以清楚地說明通過私人賣家購買車輛所潛在的嚴重風險和後果,如果購買的車輛是曾經被盜的車輛,那麼可能導致您的車輛被收回,甚至無法收到退款,帶來重大的經濟損失。建議買車前做好一系列盡職調查,如果對車輛的購買、所有權糾紛有疑惑,都建議諮詢專業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