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一年裡,四分之一澳洲人沒有向慈善機構捐款,捐款額也落後于其它可比國家。
澳洲慈善協會(Philanthropy Australia)表示,我們需要將每年對慈善機構的捐款從131億澳元提高到300億澳元,才能趕上紐西蘭。
這些數據是澳洲慈善協會提交給生產力委員會報告的一部分。為實現到2030年將慈善捐款翻一番這一承諾,生產力委員會受聯邦政府委託進行調查,以找到行之有效的方法。澳洲慈善協會是做出回應的100個組織之一。
研究發現,71.3%的澳洲人在過去12個月里向慈善機構捐款,25.5%的人沒有捐款。其餘的人不確定。
收入低於5萬澳元的人(63%)比收入超過12萬澳元的人(83%)更不願意捐款。
新州居民(71%)和維州居民(70%)比塔州居民(58%)更有可能捐贈。民意調查機構Redbridge于去年11月對2500多人進行了這項調查,結果顯示,人們非常支持提高慈善捐款的改革。
澳洲慈善協會發現,澳洲的慈善捐贈總額相當於GDP的0.81%,落後于英國的0.96%、加拿大(1%)、紐西蘭(1.84%)和美國(2.1%)。
個人捐贈的數據也顯示出類似的比例:澳洲的個人捐贈佔GDP的0.38%,落後于英國(0.54%)、加拿大(0.77%)、紐西蘭(0.67%)和美國(1.44%)。
澳洲慈善協會政策、政府關係和研究的董事羅斯維爾(Sam Rosevear)表示,「就GDP佔比而言,我們落後于可比國家。」
「我們的會員稱我們擁有善良和慷慨的文化,但要繼續改善這種文化的一部分是鼓勵更富有的人捐贈。」
生產力委員會發現,捐贈的人越來越少,但捐贈者的金額越來越高。
根據ATO的數據,申請免稅捐款的納稅人比例從2009年的35%降至2019年的29%。
但在此期間,捐贈金額幾乎翻了一番,從20億澳元增至38億澳元,而且一些捐贈的人並不尋求扣稅。年收入在100萬澳元以上的澳洲人中,只有53%的人申請減稅,而在美國,這一比例為90%。
2022年全球慈善環境指數顯示,澳洲鼓勵慈善的環境在世界上排名第19位,低於法國、德國、新加坡、瑞典和挪威等類似的發達經濟體。
慈善界呼籲對退休金遺贈、可抵稅捐贈(DGR)身份和退稅捐贈進行改革。
其中一項改革是授予所有慈善機構DGR,這使得人們可以要求對捐款進行減稅。這在紐西蘭、英國和美國都有,但只有大約一半的澳洲慈善機構獲得了這一地位,申請可能是一個漫長而複雜的過程。
生產力委員會曾在2010年的一份報告中建議授予所有慈善機構DGR。
另一項改革提議是簡化複雜的安排,這種安排使人們難以在死後對退休金進行遺贈。
第三項改革將簡化允許澳洲人將部分退稅(估計每年300億澳元)轉給慈善機構的程序。
上周,索尼基金會(Sony Foundation)舉辦了一場慈善午餐會,為其River 4Ward計劃籌集了數十萬澳元,該計劃為年齡在15至25歲之間的癌症患者在治療中心附近提供住宿。
澳洲慈善機構的民意調查發現,人們捐贈的三個主要動機是:與影響親人的事業有個人或情感聯繫;人們更喜歡按照自己的意願捐贈;捐贈讓他們覺得自己是更大社區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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