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簡訊,華女損失$5萬!數百澳人受騙損失慘重,滙豐銀行卻拒賠

晨鋒報》10月16日報道,滙豐銀行(HSBC)可能需向因詐騙受損的客戶進行賠償。此前,消費者監督機構裁定,受害者不該為其損失的4.7萬承擔責任。

報道中稱,在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中,投訴管理局駁回了滙豐銀行的說法,即當一名老練的詐騙者偽裝成銀行職員入侵受害者賬戶時,該行無需承擔責任。

滙豐銀行曾利用這一說法拒絕向其他受害者提供賠償。

金融投訴管理局還對滙豐銀的客戶服務及其在本案中的對抗性態度提出了批評。

在2023年和2024年至少10個月的時間里,詐騙犯潛入滙豐銀行發送的真實簡訊對話中,令受害者誤以為自己的賬戶真的受到威脅,進而迫使他們泄露密碼給冒充銀行職員的詐騙者。

(圖片來源:《》)

即便客戶在與詐騙者通話時意識到自己被騙了,滙豐銀行也無法追回他們的錢,因為犯罪分子很快改變了受害者的每日轉賬限額,並將資金轉移到新的賬戶和中。

在金融投訴管理局調查的一個案例中,T先生去年6月收到了一條詐騙簡訊,該簡訊出現在滙豐銀行之前發送的合法簡訊對話中。

簡訊中稱,正試圖進行一筆470澳元的交易,並稱如果不想授權,可以撥打一個1300開頭的號碼。

當這名男子撥通電話時,聽到了與滙豐銀行相同的語音應答系統,詐騙者還知道他的個人信息,如銀行用戶名。

之後,詐騙者要求T先生提供兩個銀行密碼進行身份驗證,並利用這些密碼從他賬戶中竊取了超47178澳元。

(圖片來源:《悉尼晨鋒報》)

滙豐銀行辯稱,T先生和其他受害者因違反電子支付條款中有關用戶不得「自願向他人泄露密碼」的規定,因此無法獲得賠償。

然而,金融投訴管理局駁回了這一說法,認為詐騙者的操縱策略使受害者不得不泄露密碼,因此不屬於自願。

滙豐銀行被要求向投訴者支付47028澳元及5000澳元的法律費用,並因未遵循銀行業行為準則中的客戶服務要求而支付1000澳元的賠償。

金融投訴管理局已收到329起與滙豐銀行詐騙有關的投訴,其中121起尚未結案。

Sunni Wan是一個由大約70名詐騙受害者組成的支持小組的負責人,她的案件還在審理中。

Sunni Wan(圖片來源:《悉尼晨鋒報》)

去年12月,在收到一條詐騙簡訊后,Wan被盜走近5萬澳元。她一直在存錢,以應對加息和為母親的膝蓋做手術。

儘管在通話中掛斷了詐騙者的電話,並立即聯繫了滙豐銀行,但銀行仍未能追回她的錢。相反,該行的反欺詐小組認為她對損失負有責任,因為她是「自願」透露銀行密碼的。

這名來自悉尼的女子表示,在組成支持小組后,銀行大約向6個人支付了賠償,但其中的大多數人還沒有收到賠償。

Wan表示:「他們(滙豐銀行)被強拉硬拽才肯行動起來,真是太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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