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法官Michael Lee下令澳航向3名前員工支付17萬澳元。
之前澳航於2020年11月決定將近1700個地勤工作人員的工作非法外包。
這些員工最終在2021年3月之前全部被解僱。
運輸工人工會向聯邦法院起訴了澳航。2021年7月,法官認定,裁員是為了剝奪員工就新企業協議進行談判的能力,因此違反了就業法,澳航後來上訴失敗。
2021年12月,法官駁回了工會提出的讓澳航恢複員工職位的請求,認為該提議不切實際。
如今的賠償,成為了所有這些被裁員工獲得賠償,以及未來澳航在談判時可能被迫同意向受影響員工支付更多金額的基礎。
此外,工會還要求對航空公司進行處罰。
工會全國秘書Michael Kaine說,工人們經歷了長達四年的法庭鬥爭,這次的判決為他們和他們的家人帶來了遲來的公正。
此案11月15日起會再次提交法庭,明年3月和5月將有聽證會。
之前,澳航已經因之前在航班預訂方面誤導客戶而要被罰款1億澳元。
公司承認了自身的不當行為,包括於2021年5月21日至2023年8月26日銷售了已取消航班的機票,這一部分罰款7000萬;
並在通知相關航班的乘客方面存在延誤(11天至67天不等),影響了86,597名客戶,涉及超過7萬個航班,這部分罰款3000萬。
此前ACCC與澳航已在就罰款金額達成了一致。
受影響的客戶獲得了2000萬澳元的賠償,其中國內航線客戶獲得225澳元,國際航線客戶獲得450澳元。
澳航答應將做到在航班被取消后不超過48小時內通知客戶,並在航班取消后24小時內停止銷售該航班的機票。這項承諾同樣適用於其子公司捷星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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