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三所大學的一項聯合研究發現,夫妻之間所謂的「夫妻相」可能不是偶然的,但在許多代以前,雙方都有相同的祖先,因此有許多相同或相似的基因。
一般來說,能夠生活在一起的夫妻一定有很多相似之處,比如同一個族群、同一個母語、同一個宗教信仰或同一個學校,但恐怕基因型將來會被算作雙方的「共同特徵」之一。
科學家說,在過去,由於生產力的限制,許多人傾向於在幾個村莊或幾個縣的範圍內選擇配偶。隨著時間的推移,傳統「擇偶區」中的一些人的基因趨向于特定的結構形式,這在以前的人類遺傳學研究中經常被忽略。因此,自1948年以來,一組美國科學家開始研究多帶白人夫婦的遺傳相似性。
然而,隨著近幾十年人類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隨著越來越多的交通工具的不斷出現,跨城市甚至跨大陸的交通成本越來越低。因此,由原始擇偶方法引起的區域性特殊基因結構逐漸趨於消失。
基因註定要結婚,那麼以後擇偶會不會直接跳過「看臉」而選擇「看基因」呢?
來源:橙子IT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