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車的人還在努力攢錢,
而有車的人
已經開始放火燒車了…
一把火將人家上百萬的路虎
燒了個面目全非!
今年6月5日晚上7點多
家住上海寶山的熊某和朋友開車回家
到小區后
發現自己平時停車的車位被佔了
頓時心生不滿
才在幾百米外找到了車位,
停好了車
事情到底本該完美結束了
但是當他們兩人
走回去路過原來車位時
看著佔位的那輛路虎車
心裏是越想越氣,越氣就又越想
於是忍不住就動手了。
將其點燃后丟入路虎車底。
由於當時路虎車左前方有一堆建築垃圾,
火苗引燃垃圾,轉眼就燒到路虎,
滾滾濃煙,火苗躥到兩層樓高,
旁邊就是居民樓,好險!
沒有幫忙撲火,
也沒有打119,
而是轉身迅速逃離現場。
就這樣,
等消防員趕來撲滅大火后,
路虎車頭已經被燒毀,
車前輪和引擎蓋下機件全被融化,
車身燒得墨墨黑,
可以說是慘不忍睹??
其物損價值待認定。
隨後,熊某被警方抓獲,
一查發現這兩個犯罪嫌疑人
竟然是老師!
其中熊某33歲,還擁有碩士學歷
是上海某中學的音樂老師,
他的朋友范某31歲,
是某小學教師。
這位音樂老師在接受審問過程中,
他先是承認了縱火燒車的事實,
說酒精棉球是學校衛生室拿的,
用來擦拭消毒他的樂器,
但其後又翻供,
否認自己的犯罪事實!
但警察蜀黍也有辦法讓你無法爭辯,
那就是查監控。
根據視頻監控中記錄,
熊某鑽路虎車旁后很快退出,
這時他倆臉已被火光照亮。
轎車已冒出滾滾濃煙。
還有人證物證
監控中他在現場手拿的藍色瓶子,
經衛生老師佐證是學校酒精棉球瓶,
當時在場朋友范某也有供詞。
且經鑒定:事發時熊某無精神障礙!
近日,
上海寶山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表示:按刑法規定,
其行為已經構成放火罪,
同時對這輛車造成了較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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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楚天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