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蓮英(1848年11月12日-1911年3月4日),漢族,原名李進喜,清咸豐五年凈身為太監,翌年入宮。
李蓮英,清朝末年最出名的宦官,在慈禧身邊服侍了53年,榮寵不衰。李蓮英出生於1848年,家庭貧困,他的父親是一位無業游民,只能靠打一點零工來養活孩子。所以李蓮英8歲的時候就被送進宮了。李蓮英剛進宮的時候被分到奏事處和景仁宮當差,被作為文筆太監來培養,也是因此,他才有機會學習寫字,接觸一些書籍。
1864年,李蓮英被調到長春宮服侍慈禧,當時慈禧身邊有一個大太監,叫做安德海,而李蓮英並不惹人注意。安德海仗著自己是太後身邊的紅人,行事乖張,為人狂妄,得罪了不少人,但太監宮女們都是敢怒不敢言,後來安德海因為太過狂妄被山東巡撫斬首。
但朝中眾人對李蓮英很不滿,曾經多次彈劾他,歷史上關於他的記載也是貶多於褒。作為掌權太後身邊的紅人,李蓮英手中的權利確實不可小覷,不過他確實沒有做過干涉朝政的事情,他最大的缺點是貪財,曾借用職位之便斂財無數。
李蓮英是在1909年離開皇宮的,而在機緣巧合之下,那張條子被一個外國人收在手裡。不過雖然條子上的字寫得不錯,但內容卻不是什麼好內容。那張條子是李蓮英寫給一個叫做「王七老爺」的人,開頭先是慣性的問好,寥寥幾筆之後,就開門見山說要借錢,而且一借就是一千五百兩銀子,末了還說「改日共敘閑事。」
這句話看似只是一句尋常的結束語,實則也是一種威脅。兩人之間有來往,王七老爺有用得到李蓮英的地方,只有聽話的把錢「借」給他,以後才能共同議事。這也是這張條子遭人鄙視的地方,不過除此之外,也沒再找到李蓮英的其他作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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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小北說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