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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圈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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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的一天,一群上級紀委的人員敲開了南昌市一家高級酒店的一個總統套間,所有的人都一下子被眼前的情景給震暈了:
江西省政府副秘書長吳志明,正赤身裸體地在大床上與兩個年輕貌美的情婦做著那不可描述之事。
從他隨身所帶的公文包里,辦案人員搜出了若干的進口避孕套、進口壯陽葯。在他辦公室的保險柜內,又搜出了兩本「性愛日記」,裏面詳細地記載著志明與他的136名春嬌情婦們的歡愛。
江西省政府原副秘書長 吳志明
日記本中,吳志明還寫下了自己的一個偉大的宏圖目標:
2015年前,睡足睡滿1000名女人,其中良家婦女不少於330人!
於是,吳志明榮獲當年「江西最色的貪官」的榮耀稱號,他的戰績已經遠超了江西的副省長胡長清和南昌縣委書記湯成奇。
為什麼紀委的通報中對吳志明的情婦有136名統計得這樣清楚呢?原因就在我們前面所說的吳志明的兩本性愛日記。
這吳志明不僅是一個政府高官,還是一個有志於文學創作的文藝大咖。他一直都有記日記的好習慣,其目的是為自己寫《再續金瓶梅》積累素材。
吳秘書長的日記很特別,他的136位情婦,每個人都會在他的日記本中佔有一頁的位置,不能多也不能少(內容如果記不下,會在其他日記本中再記)。
在這專屬於每位情婦的那一頁中,裏面的內容包括了情婦的簡介,如何認識的,在哪裡第一次搞上的,自己第一次的感受和滿意度。
在其中,還會粘上一根烏黑髮亮的女人的Y毛,136人,136根,一根不少。
知情人私下透露,吳志明玩女人已經玩到了變態的地步,他對第一次見面的商人都會堂而皇之地說出自己對女人的強烈興趣。
那些無恥的商人自然就投其所好,大把大把地送女人給他。
在吳志明的女人中,有他的下屬,有領導的秘書,有高校里的大學生,有省外的二、三線演員和十八線的嫩模,當然最大多數的(約三分之二)還是風月場合里的女人。
吳志明給自己定的奮鬥目標也很勵志-平均每年至少要玩200個女人才算基本合格,否則就不算達標,如此「腎」好的領導,這得要有一個多硬的鐵身板才行啊。
另外他還有95本日記,裏面大多記述著他如何玩女人的趣事、各個情人的各種姿勢、體位的照片等。
一般男人在床戰之後都會感覺到累,大都會倒頭大睡。但是吳志明卻是完事後往往還特別地興奮,於是他就起床開始寫日記,及時地把他的感受,詳詳細細地都寫出來……
他玩的女人最小的14歲,最大的51歲,跨度之大,也是令人咋舌!
不僅如此,吳志明管理情婦那也是相當出色,據說,他經常組織群芳宴,分批分次地讓自己的情婦們一起歡聚,按資排輩,大家都姐妹相稱,情婦們之間也都搞得一團和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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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女人必然需要錢,吳志明也就理所當然的利用權力變現,他最大的一筆受賄金額為1100萬,創下了江西單筆貪腐的又一個新紀錄,真是一個表面上清官、實質上黑心腸的政治陰謀家。檢察機關查明,吳志明在任職期間大肆收受他人財物4732.5萬。當然,這是已經查明的,沒有查明的、被他已經揮霍的又有多少,那就只有天知道了。吳志明1964年生於江西南昌,1984年考入南昌大學法律系,畢業后留校,後來調進了江西省政府辦公廳工作,逐漸建立了廣泛的人脈關係。
吳志明2002年出任了南昌市西湖區區長。如果說以前他貪腐還是小來小去的,但是自從當了政府一把手之後,他就走上了大肆貪腐之路。要說能力,這吳志明還是有一些的。到了西湖區后,他一下子就拉來了「統一」、「娃哈哈」和「健力寶」三家飲料巨頭,在半年時間讓它們入駐青山湖區並投產,讓西湖區的財政收入和GDP都大幅躍進。
南昌市行政區劃圖不過,他的手夠長、心夠黑,他利用職權幫這些企業在拿地、稅收減免、銀行貸款融資等方面大力幫忙,自然不會是白乾的。其中一家企業的老闆劉總在吳志明的暗示下,一次就給了他1129萬元的「供奉」。錢對於吳志明來說,連數字都算不上,有時候他直接將一包包地錢像扔垃圾一樣扔給情婦們,數都不數,看都不看。基本上,年節的送禮對於吳志明來說,都不太看得上眼了。他利用權力交換錢財,50萬是基本的數碼。女人最小的14歲,最大的51歲,跨度之大,也是令人咋舌!不僅如此,吳志明管理情婦那也是相當出色,據說,他經常組織群芳宴,分批分次地讓自己的情婦們一起歡聚,按資排輩,大家都姐妹相稱,情婦們之間也都搞得一團和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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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熱衰于搞女人,吳志明還非常熱衷於與老闆搞在一起,他還創造了一個「三碗面」的交情法則:
他每天都會招待客商,而在招待這個群客商的時候,吳志明都會與這些客商們分三次、吃上「三碗面」。
在南昌吳志明的轄區,這吃三碗面的真正含義其實就是要讓雙方在以後的交往中,要來照顧「情面」、「臉面」和「場面」。
「情面」、「臉面」和「場面」,實際是要大家更好地勾結在一起。
如果一個地方的主官出了問題,那個地方的政治生態一定會腐敗不堪。吳志明出事後,他曾經主政過的地方,他曾經的手下,有幾百個和他一樣貪污、魚肉人民的官老爺,也都一個接一個地進去了。這就是壞的示範效應。所以說,對貪官,必須下狠手,嚴懲不貸。
2012年12月19日,吳志明被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然而,吳志明在服刑期間,由於表現實在太「好」了,不斷地多次獲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