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在湖南冷水江,2位年僅17歲的少年,被指控姦殺他們的老師。
然後他們都被判處無期徒刑。
到現在,他們已經在裏面待了十幾年,而自從他們進去那日起,一直哭喊自己是冤枉的。
眾所周知,無期徒刑,如果獲得減刑機會,最少坐十幾年牢就能出來,但前提是得認罪認罰,有悔過表現。
但他們始終表示自己是冤枉的。
以上所說的就是鼎鼎大名的「冷水江女教師被姦殺案」,事發於2009年8月25日晚,當時一位劉姓女教師在晚間外出散步后就一直沒回家。
次日在冷水江制鹼廠一生活區11棟的天台,有人發現一中年女性赤裸倒在樓頂的水塔附近,嘴吐血泡,呼吸困難,被送到冷水江市人民醫院搶救,但最終還是不幸去世。
出現姦殺這類惡性案件,警方的壓力必須不小,得儘快將此案偵破。
事發后不到一周,當時均未滿17歲的2位少年雙雙被刑拘,經過三天兩夜的審訊,最終兩人認罪。
事發1年以後,婁底市中院以兩人犯有強姦罪為由,判處兩人無期徒刑。
哦對了,2位少年的家長也因包庇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與四年。
兇手被抓獲判刑,連幫凶也被一併處置了,看起來這案子辦得堪稱完美,但這案子從根上,就透露著一股不對勁。
想要把兇手定罪,靠的是什麼?證據!鐵證!
而這個案子缺乏人證物證的支撐,除了「三天兩夜的審訊」獲取的口供外,就沒有其他關鍵證據了。
當時警方把案發現場翻了個遍,也沒找到他們2人的指紋、腳印。
在案發現場附近找到的據說是兇器的一根棍子,上面也沒檢測到屬於這兩位少年的所有生物信息。
甚至連DNA對不上,女教師的內衣上的血跡,一檢測,送檢的3名男性,即女教師丈夫、以及2位少年,均被排除在外,是一個「第三名未知男子」的。
除此之外,在案發時間段,其中一名少年給10086打電話,也有跟別人的簡訊記錄,和父親的通話記錄,目擊證人沒有看到兩人出現在事發地點也就是11棟,而是看到兩人出現在隔壁14棟。他們還在事發前和事發后,出現在診所,探望其中一名高中生生病的弟弟。期間神色沒有異常。
儘管疑點不少,但並沒有起到作用。
十幾年過去了,兩家人一直都有在申訴。
到了2019年,前面提到,在內衣上留下血跡的第三名男性因為涉及其他案件被捕入獄。
2位少年及其家人都以為真相要來了,結果呢?那名男子僅被以侮辱屍體罪、再以強制猥褻罪判刑,23年就出獄了。
2020年法院迫於輿論壓力,表態說會對此案進行複查,相關情況會及時向社會公布。
這一複查,就是4年,但截至目前,該案仍未有任何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