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間上訴法院11日裁定,在挑戰關稅的法律訴訟審理期間,川普政府「可以」繼續徵收2月起實施的全球10%關稅,全案仍可上訴至最高法院。
關稅征不征? 法律攻防回顧
川普政府去年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對全球幾乎所有國家課徵「對等關稅」,但今年2月被聯邦最高法院裁定違法。 隨後,白宮立刻改采《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款,實施臨時全球10%關稅。
依照第122條款規定,此關稅上限為15%,並且最多僅可維持150天,預計7月24日屆滿,若要延長則須獲得國會批准。 在期限截止前,川普政府也對大多數貿易夥伴發動2項貿易調查,試圖重建全面關稅壁壘。
在多家美國中小型企業聯合提起訴訟要求停徵后,位於紐約的國際貿易法院上月以2比1多數決裁定,川普援引第122條款徵收全球關稅的做法,已經逾越了國會授予總統的關稅許可權,認定該關稅「無效」且「未經法律授權」。
第122條款旨在解決「國際支付基本問題」,而法律爭議核心就在於,這是否如川普政府所主張的那樣,也包括美國貿易逆差問題。 第122條款過去從未被當作實施進口關稅的法源。
《美聯社》形容,華府聯邦巡迴上訴法院11日的最新裁決,被視為川普政府的一次程序性勝利,並且認定其案件「很可能在實質上勝訴」。
來源:ET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