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來稿 作者: 卞一之
北京女子孫美華失蹤二十六年,近日才由民間尋親者在山東曹縣農村發現。據稱她已經精神失常,身份證掌握在當地男子手中,村民也知道她初來時的模樣和這些年的遭遇。最終找到她的不是公安、婦聯、民政或者村黨支部,而是一名自媒體博主。
案件細節仍待調查,但有一個問題無法迴避:中國政府的組織能力如此強大,為什麼總是管不明白農村拐賣婦女?
中共從來強調「支部建在連上」。今天的組織觸角更已深入每個村莊:村黨支部、村委會、派出所、網格員、婦聯、計生、民政、衛生系統,一層不少。一個人在中國生活,需要身份證;結婚需要登記;生孩子需要建檔、接種疫苗【小編推薦:顯微鏡學家發表對四家疫苗公司的成分分析】、辦理戶口;看病、領取低保、參加人口普查,也會留下記錄。
一個操北京口音、來歷不明、精神異常的外地女子,在村裡生活二十多年,若說整個基層系統從未看見,未免把人當傻子。更可能的情況是:他們看見了,卻沒有把她視為需要解救的公民,而是把她歸入某戶名下,當成了這個村民的「媳婦」。
中國政府有沒有能力查?當然有。疫情期間,一聲令下,可以逐戶封門、逐人掃碼;為了維穩,可以查手機、查行蹤、查關係;要尋找一個網上發言者,公安跨省也能迅速行動。若中央真把清查被拐婦女列為必須完成的政治任務,只須交叉核對異常戶籍、婚姻登記和失蹤人口資料,對來源不明、精神異常的外來婦女進行獨立詢問,再做DNA比對,許多案件並不難發現。
難的不是技術,而是利益。
在一些買妻現象嚴重的村莊,被拐婦女面對的從來不只是買主一家。既有調查早已記錄:受害者逃跑,買主會動用親族和村民追趕;她跑到鄰村,也可能被送回來;村幹部可以幫助補辦戶口和結婚證;村民明知其遭到毆打、強姦,仍把它說成「家務事」。大家共同維護的,是一個讓本村男人獲得「老婆」、讓既成家庭繼續存在的地方秩序。
表面老實巴交的人,面對幹部和警察時十分溫順,面對一個沒有證件、沒有錢、沒有親屬保護的外地女子,卻可能成為看守者。貧窮可以解釋他們為什麼處境艱難,卻不能成為購買、強姦和禁錮另一個人的許可證。自己是強者的受害者,也不妨礙他轉身成為更弱者的加害者。
地方警方同樣缺乏主動調查的動力。今天掌權的幹部,二十多年前也許正是戶籍警、小民警或鄉鎮辦事人員。徹查一名女子怎樣進入村莊、怎樣取得證件、為什麼不能離開,就可能查到過去的自己、老同事、前領導和合作多年的村幹部。主動查案,得到的是工作量、歷史責任和地方醜聞;不查,只要沒人施壓,什麼都不會發生。
所以每次事件曝光,地方最方便的辦法都是切斷時間線:只說今天幫助一個精神異常女子尋親,不問她當年怎樣來的;只把事情歸為一個老男人的家庭問題,不查誰替她辦證、誰把逃跑的她送回、誰二十多年視而不見。
任何國家都不可能完全消滅拐賣,但犯罪隱蔽,與一個女子在全村眼皮底下被控制二十多年,不是一回事。前者可能是治理極限,後者是行政系統選擇與犯罪形成的秩序共存。
一個能把組織建到每個村莊、把身份證對應到每個人的政府,不能在控制百姓時證明自己無孔不入,又在保護被拐婦女時突然聲稱年代久遠、情況複雜、基層無能。真管不了,說明強大組織只是神話;有能力卻長期不管,則說明那些最弱的女人,從來不在它真正的優先次序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