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老人急轉身撞人」反而獲賠7萬元事件這兩天吵翻了天,這起荒誕的法院調解案例引發全網嘲諷與痛斥,都說是可以載入史冊的第二個「彭宇扶老人」案。
法院怎麼會這麼離譜呢?是按鬧分配嗎?很多人擔憂這一案例引發碰瓷效仿,導致社會道德劇烈滑坡,更有人調侃「路都不敢走了」。
誰能料到,這期最早由官媒青島電視台製作播出的普法節目居然反轉了……
眼見簍子捅大了,青島市李滄區法院終於不再裝死,把事發時的監控畫面公開了出來:哪怕畫面再糊,大家也能看出其中的是非曲直:1.發生碰撞的是兩位女性,而不是網傳的老太太和男青年。
2.前方的老人並不存在「突然急轉身」的情況,她只是邊打電話邊放慢腳步,緩緩轉了個身。
3.後方女子的確是無意中撞到了老人,從常理來說,如果雙方都稍加註意,這起行人碰撞是完全有可能避免的。
4.整件事情和所謂「安全距離」沒有一毛錢關係,它就是人行道上經常會發生的行人之間無意的碰撞。
很顯然,青島李滄區法院是為了宣傳其「案件調解」的政績,配合電視台製作了這樣一期普法欄目,大概率還是法院宣傳科主動邀請電視台來報道的。
當然,把鍋全都扣在李滄區法院頭上,他們可能也會覺得冤枉,因為再往上追一層,是全國各級法院近年來在大力推行的「提高案件調解率」KPI考核。
願意調解的儘快調解,不願意調解的軟磨硬泡促成調解,再不願意調解的甚至連哄帶嚇推動調解……這就是很多基層法院近年來在一直做的事情,也是上級法院考核最看重的指標之一。
在這樣的壓力之下,基層法院也在長年大力宣傳他們調解成功的案例,甚至不惜添油加醋來提升宣傳效果。這就是李滄區法院搞出這次幺蛾子事件的大背景。
那,各級法院為什麼要這麼執著于調解率的提升呢?
一方面,是因為全國各地各級法院現在普遍堆積了大量民事商事案件有待審理,部分地區從起訴到開庭甚至排到一年以上。法院內司法人員除了要審理案件執行案件,還要完成各種學習、檢查、創建工作。
能調解盡量調解,算是一種無奈的選擇。
另一方面,是要學習某地的先進經驗,這個原因請恕我不方便深入展開了。
萬幸的是,這次青島行人相撞案隨著監控視頻的公開總算真相大白,沒有給社會道德撕開又一道裂痕。
隱憂的是,對案件調解率的硬性考核與極度追求,天知道已經造成多少沒有被曝光的荒唐調解。
一點基本常識:人們到法院尋求的是公平正義,不是息事寧人。
來源:基本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