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中共高級官員向《爆點周刊》透露,習近平已經意識到,十八大以來持續十多年的反腐整肅,在黨政軍內引發巨大爭議,甚至造成黨內分裂,只是很多人敢怒不敢言。習近平希望通過中央重大決定的形式,以黨中央的名義肯定過去十多年的反腐路線,將自己的政治實踐上升為全黨的正式政治結論,併為二十一大繼續掌握最高權力鋪平道路。
更值得注意的是,習近平試圖從「清除政治對手」轉向「防止政治翻案」做預案。習近平執政初期,反腐的主要目的是改變原有權力結構,廢掉江澤民、胡錦濤的話語權,把他們留在黨政軍內的人馬趕盡殺絕,這一點他完成的差不多了。
十多年後,隨著政治整肅不斷深入,習近平面臨的問題也已經發生變化。
最初是打破原有政治網路,確立新的權威,現在要為自己長期掌權塗脂抹粉確立正當性,避免未來在黨內重新評價甚至徹底否定。
這意味著反腐的政治動向出現階段性抑或結構性轉變,從重組權力轉向維護權力,從查處政治風險轉向預防政治風險,從要求官員現在絕對忠誠轉向未來也要受到政治決議約束。
如果這份中央全會決議最終確實承擔這種功能,其重要性就不只在於反腐政策本身,而在於習近平試圖將十多年政治清洗固化為制度化的政治遺產。
但必須指出,五中全會要出台的決議大大抬高了政治翻案的成本,卻無法從根本上消除政治翻案的可能;現在確立對習近平有利的官方歷史評價,卻並不意味著習時代的歷史定位不被下一任否定甚至是徹底清算。
1945年、1981年和2021年中共所謂的歷史性決議都說明,歷史解釋與現實權力密切相關。但1981年的歷史決議同時說明,當政治力量對比和路線選擇發生重大變化時,過去具有高度權威的政治評價仍然會被重新審視。
從內部透露的消息來看,習近平顯然不滿足於掌握對當下黨政軍官員的任免權和懲處權,而是進一步掌握對自己執政周期的解釋權,並儘可能約束未來對習近平新時代重新評價。這才是習近平急於為十多年反腐「蓋棺定論」最深層的政治意義。
而整件事最大的政治悖論在於:如果十多年反腐已經建立了足夠有效、穩定且獲得廣泛認同的制度,那麼成果本應更多依靠實際效果和制度運行來證明,如果仍然需要通過高強度的政治定性來維護其正當性,就有理由追問,這場反腐究竟解決了多少腐敗問題,又留下了多少尚未解決的權力問題。
最終決定習近平反腐歷史評價的不只是推動全黨通過一份重大決議,而是習近平這種做法在不依賴持續高壓的恐怖整肅之下,能否真正形成穩定、可問責、可糾錯的制度運行機制。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來源:蔡慎坤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