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屋管理立法通过 业主须登记接受合规检查

2012年10月24日 17:18

来源: 日报     责任编辑:华乐  

  (澳洲新闻网讯)根据周二晚在上议院通过的一项议案,数千名寄宿租户将首次获得占用权(occupancy rights)。
  寄宿屋主必须向公平交易专员(Commissioner for Fair Trading)注册登记,住房需要强制接受检查,严格遵守消防、卫生健康、清洁及安全规定。此外房东在勒令租客搬迁之前,必须提前通知,而且租客将拥有上诉权。
  官方统计数据显示,全新州目前仅有28处经注册认证的寄宿屋,但当局估计非法经营的寄宿房数量不少于600处。

  新州无家可归机构(Homelessness NSW)的主管Gary Moore称,很多寄宿租户沦为小区中的弱势群体,现在是时候认可他们的权利了。“这项议案的提出就是良好的开端。如何管理无证寄宿屋主在新州被讨论了长达40年之久,现在终于出现成效。不过这项议案并不完善,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新州专员(State’s Ombudsman)的三份报告凸显了寄宿租客遭到无良房东剥削、被迫住在肮脏的住房中的惨况。而从今后起,房东若违规将被处以重罚,另外当局职员也将拥有更多权力进入寄宿住房内检查。
  新州残疾人事务服务厅长康斯坦(Andrew Constance)称,很多寄宿租户受了剥削却无处可申诉。“我们对此很是担忧,我们曾看见多起租客们受凌辱的案件。近日,州立验尸官对马力维(Marrickville)寄宿屋6人命案进行调查后提出了一项明确的建议:强制寄宿屋主向当局注册。在很多其它的案例中,一些受欺辱的住户在被送往医院后,回来却发现他们的个人财物被扔在大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