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屋管理立法通過 業主須登記接受合規檢查

2012年10月24日 17:18

來源: 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澳洲新聞網訊)根據周二晚在上議院通過的一項議案,數千名寄宿租戶將首次獲得佔用權(occupancy rights)。
  寄宿屋主必須向公平交易專員(Commissioner for Fair Trading)註冊登記,住房需要強制接受檢查,嚴格遵守消防、衛生健康、清潔及安全規定。此外房東在勒令租客搬遷之前,必須提前通知,而且租客將擁有上訴權。
  官方統計數據顯示,全新州目前僅有28處經註冊認證的寄宿屋,但當局估計非法經營的寄宿房數量不少於600處。

  新州無家可歸機構(Homelessness NSW)的主管Gary Moore稱,很多寄宿租戶淪為小區中的弱勢群體,現在是時候認可他們的權利了。「這項議案的提出就是良好的開端。如何管理無證寄宿屋主在新州被討論了長達40年之久,現在終於出現成效。不過這項議案並不完善,還有需要改進的地方。」
  新州專員(State’s Ombudsman)的三份報告凸顯了寄宿租客遭到無良房東剝削、被迫住在骯髒的住房中的慘況。而從今後起,房東若違規將被處以重罰,另外當局職員也將擁有更多權力進入寄宿住房內檢查。
  新州殘疾人事務服務廳長康斯坦(Andrew Constance)稱,很多寄宿租戶受了剝削卻無處可申訴。「我們對此很是擔憂,我們曾看見多起租客們受凌辱的案件。近日,州立驗屍官對馬力維(Marrickville)寄宿屋6人命案進行調查后提出了一項明確的建議:強制寄宿屋主向當局註冊。在很多其它的案例中,一些受欺辱的住戶在被送往醫院后,回來卻發現他們的個人財物被扔在大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