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移转资金出境上限,陆民众带钱出国

2013年01月03日 12:35

来源: 聯合報     责任编辑:华乐  

  美国官方也发觉大陆民众携带大量现金入境的情况越来越普遍,2011年底特律国际机场所查获大陆民众现金的数量约占总查扣量的18%,而在2009年时,该比例仅有5%。洛杉矶与旧金山国际机场也出现类似的情况。

   大陆民众为了规避大陆移转资金出境上限规定,开始采用携带现钞的方式,将资金带出国门。仅加拿大从大陆民众手中所查获的未申报现金数量,就高达缴获总量的59%,这些现钞甚至成为推升加拿大房市上涨的主要动力。

  根据华尔街日报报导,2011年4月到2012年6月初期,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在多伦多与温哥华两大机场从大陆公民手中所查到的未申报现金数量达1,290万加元,约1,300万美元。加拿大官员也指出,大陆民众携带现金进入加拿大的数量愈来愈多。

  根据现行规定,大陆民众每年携带现金出境的上限为每年5万美金,一旦超过额度,民众将被处以高额的罚款。根据大陆外汇管理局统计,从2007到2011年,这类罚金总额就高达12.7亿元人民币。

  欧美国家对于携带未申报现金入境虽然也设有罚款,但与大陆国内相比,欧美罚款金额通常不高。只要民众能证明该笔现金不会被用于非法用途,通常只要缴纳一小笔的罚金,就能携带大量现金入境。

  除了携带现金外,大陆民众也普遍借道香港与澳门来将资金移转到境外,因为这两地对于外汇管制的制度相当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