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品监管法生效 新州三成产品不合规

2013年01月18日 10:03

来源:      责任编辑:华乐     (澳洲新闻网讯)一份最新的调查发现,根据一项从周五开始生效的法则,超市中1/3的产品必须撤销健康自述。
  这项新立法规定,生产商在以营养成分做为卖点时,必须满足最基本的要求,即“真有其事”,以防止一些自称“含有高钙、有益骨骼健康”的产品实则含有大量的饱和脂肪、糖分和盐分。食品生产业被给予3年的时间进行调整,之后就必须严格遵守这一新标准。
  新州抗癌委员会(Cancer Council NSW)营养项目的负责人休斯(Clare Hughes)称,人们在挑选健康食品时,倾向于依赖于产品的健康自述。她认为,所有自称营养健康的产品都应该受到新法规的约束。“产品的自卖自夸只告诉了消费者部分真相。消费者认为这些产品很健康,但实际并非如此。”
  只列出了食品成分或缺乏某种营养成分的不健康食品则没必要达到健康标准,只要满足某种成分含量不超过某一水准的要求即可。
  这份发表在本周的《公共健康营养》(Public Health Nutrition)期刊上的报告共对1000多种早餐麦片、饮料和谷物棒产品进行了调查。它们分别使用了三种健康自述:含有某种预防癌症的成分、含有有益骨骼健康的成分以及富含营养。但调查结果却显示,这些自称富含营养成分的产品有29%根本达不到健康标准,还有31%产品现在不得不撤掉健康自述。
  休斯称,在新法规生效后,健康团体担心自称富含营养的产品会剧增,而健康自述的产品则将逐渐减少。
  不过,食品与杂货委员会(Australia Food & Grocery Council)的发言人却称,新法规存在漏洞,将会导致一些乳制品和蜂蜜产品被打上“不健康”的标签,因此政府必须承认这套法规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
  议会秘书Catherine King指出,新法规可以让消费者相信产品的健康自述都有科学证明。“新法规的是为了支持产业革新,帮助消费者做出明智的食品选择。”
  澳纽食品标准管理局(Food Standards Australia New Zealand)的女发言人对此表示,自称营养的产品也需要达到很高的标准。“比如说,若产品自称‘富含矿物质和维生素’,则它们每一份产品中必须含有25%推荐膳食摄入量(RDI)。”
  至于健康产品则必须提供一定数量的证据,而那些自称“极为健康”的产品还得申请批准。“产品声称营养或健康都必须有实实在在的科学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