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严查企业重组漏税

2013年01月18日 12:59

来源: 中時     责任编辑:华乐  

  受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大陆的企业重组及并购业务发生频繁。会计师说,包括台商在内许多外资企业股东,以直间接转让公司予中国人持股方式,降低税负,引起大陆税务当局关注,预料今年将是税官加强管理重点。

  安侯建业(KPMG)台湾所昨日举办税务高峰会,邀请KPMG中国合伙人李瑾等会计师,说明大陆税务新趋势。

  李瑾说,大陆公布国税函(2009)601号文及(2009)698号文,为大陆税务总局及各地税局,加强管理企业直间接转让股权的税务处理,防止企业通过滥用组织形式来逃避税款的两号重要文件,包括台商等所谓非居民企业的外资公司,特别需要进行深入探讨与遵循。

  她指出,如果重组地在大陆境内,企业需要另参酌财税(2009)59号文,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影响,以寻求是否可以采用特殊重组方式的可能性,减少或递延纳税。

  李瑾说,台资企业如果进行重组并购等安排,需要留意所涉及的中国大陆政府审批流程,以及相关税务处理的规定,作出适当的安排。

  如果重组地点选择在境外,企业需要考虑国税函(2009)698号文,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