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申请移民部长上诉么
来源:看中国
笔者在前几期的文章中提到,如果你在澳洲已经居留9年以上,目前没有合法身分,可尽快联系笔者寻找办法。但读者需要注意的是,居留9年以上并不代表一定能够申请成功。这只是一个对申请人较为有利的条件。许多客人在咨询笔者之前都认为在澳洲非法居留十多年甚至几十年后,只要递交一个申请,就能获得永居,但事实上这是一个巨大的误解。在澳居留时间较长,只不过让申请人在申请时有了一个较好的条件,但是只有这个条件并不够。申请人还必须提供一个或者一些较为特殊的理由。这些理由可以涉及他本人的子女或者工作背景。此外,有时候就算能够找到相应的特殊理由,也未必代表当时就是递交申请的最佳时间。有些案件由于特殊理由本身的原因,使得当时申请时机不够成熟,需要一定的时间让这一理由显得更加成熟,同时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最后在递交申请时才能显得有理有据,能够说服移民部长。
笔者曾有个朋友自己申请移民部长上诉,他自以为自己在澳经营生意,应该能够稳拿签证。却不料移民部长在要求他做体检和经济担保后,却拒绝了他的申请。笔者了解之后发现他的背景条件比较有利,惟独缺了最为关键的特殊理由。然而这个所谓的特殊理由在移民法中并无明文规定哪种情况可以,哪种情况不可以。笔者之前比较过一些案例,也发现对于特殊理由的认定是非常灵活的。比如一对夫妻,子女中有些在澳洲出生,有些在中国出生,最后申请成功了。还有一对夫妻,子女全部在澳洲出生,之后申请却被拒绝。此外,有一对夫妻在澳洲做生意,子女从中国带来,最后申请获批。另一对夫妻长期在澳洲做黑工,子女在澳出生,但最后申请却被拒绝。由此可见,想把握住特殊理由的要点并非易事。这需要相关代理要具有专业的知识,而且还需要有敏锐的直觉和广泛的视野,更需要长期经验的积累,这样才能让递交的材料抓住移民部长的心。
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凡是在2009年之后申请移民部长上诉的,如果再次申请上诉一般是不会受理的,除非申请人背景情况发生了非常重大的变化。所以希望读者能够珍惜这唯一一次上诉的机会,找到专业,负责任,有经验的移民代理帮助自己进行上诉。对于那些已经上诉失败的客户,也并非完全绝望了,如果能够找到有澳洲永居或者公民的配偶,那还是有希望通过配偶签证获得永居。但是不是只要找个这样的配偶就一定能够稳获永居?请看笔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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