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羊值20万?墨男下血本保宠物羊
来源: 墨爾本日報 责任编辑:华乐
(澳洲新闻网讯)如果人们是通过一个人如何对待动物来评判他/她,那么Vu Ho显然可因其对于宠物羊Baa的满腔柔情而获得崇高的地位。但是这份超越物种的友情如今被贴上了20万元的代价标签——Ho为了保住16岁的Baa,让牠继续留在他位于Springvale的家中,一直上诉至维多利亚州上诉法院,但他仍旧败诉了。

周四,上诉法庭——维多利亚州最高级别的法院——宣布支持最高法院的判决,即Greater Dandenong市府有权要求Ho将Baa送走,因为这只动物是家畜,因此不适合被养在城区住宅中。上诉法庭还要求Ho支付市府的法律费用。
Ho为了保住Baa,已经与市府进行了长达2年的抗争。到最后,由于没有一家律师事务所愿意帮他打这场官司,这位越南裔难民甚至自学了法律。Ho表示,他打算继续上诉,而且是打算上诉至堪培拉的高等法院。
周四,他在法庭外接受采访时称,“去年5月份,我就说过,我必须为了捍卫澳洲的公正价值而战。我已经输了第二轮,但我们仍有机会。这是公正的问题,与钱无关。我的羊只花了我60元,但这不重要。”
Ho称,他拒绝让市府工作人员带走与他相伴13年的宠物,并发誓要“斗争到底”,因为澳洲社会的原则、价值正岌岌可危。“我无所谓。在来澳洲之前,我是一个性命安全都没保障的难民。(因此)这没什么。如果我们输了,也只是输了钱而已。”
当被问及这场宠物羊保卫战会让他付出多少金钱代价时,他变得有点吞吞吐吐。“以后再说吧。未来的事谁知道呢。”
Greater Dandenong市府的市长Angela Long称,市府对于Ho不断地上诉感到失望,因为纳税人的辛苦钱不应当花在这些没有必要的法律诉讼上。
Long称,市府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公共便利设施(public amenity),以及确保诸如绵羊、山羊和牛一类的家畜能够拥有足够的放牧空间,与全州其他地区的类似法律并无任何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