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被指受贿750万欧元 难保不死

2013年06月10日 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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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
受审(视频截图/配图)

【看中国2013年06月09日讯】原铁道部长及组书记刘志军涉嫌受贿及滥用职权案,今(9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审。刘志军的辩护钱列阳说,刘被指受贿六千多万元人民币(下同,折合逾750万欧元),令女商人非法获利三十多亿元,他会为刘作罪轻辩护。

中国传媒更报道,一名曾接触刘志军的律师说,刘志军要求保他不死,但律师表明,难以保证。按中国刑法,刘被指「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死刑。

辩护律师钱列阳未审先透露,控方指刘志军在1997至2010年间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协助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又名丁羽心)投资高铁相关产业、中标铁路工程等事上提供帮助,令丁书苗从中获利三十多亿元,并收取回报。

他续称,除了丁书苗,贿赂刘志军的有十多人,大部分是铁路系统人员,他们通过刘志军帮助,获得工作调整和职务升迁,又或获刘志军推荐,当上政协委员或,当中包括原铁道部部主任何洪达,以及南昌铁路局原局长邵力平,两人以逾千万元的贵重礼品行贿。

中国媒体除披露刘志军的涉贪行为外,还形容他是一个迷信的人,在办公室内装置“靠山石”风水阵。一些项目更邀请“大师”择日举行开工竣工仪式。

现年60岁的刘志军,2003年起担任铁道部长,2011年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遭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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