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軍被指受賄750萬歐元 難保不死

2013年06月10日 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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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軍
受審(視頻截圖/配圖)

【看中國2013年06月09日訊】原鐵道部長及組書記劉志軍涉嫌受賄及濫用職權案,今(9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審。劉志軍的辯護錢列陽說,劉被指受賄六千多萬元人民幣(下同,摺合逾750萬歐元),令女商人非法獲利三十多億元,他會為劉作罪輕辯護。

中國傳媒更報道,一名曾接觸劉志軍的律師說,劉志軍要求保他不死,但律師表明,難以保證。按中國刑法,劉被指「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死刑。

辯護律師錢列陽未審先透露,控方指劉志軍在1997至2010年間濫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包括協助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又名丁羽心)投資高鐵相關產業、中標鐵路工程等事上提供幫助,令丁書苗從中獲利三十多億元,並收取回報。

他續稱,除了丁書苗,賄賂劉志軍的有十多人,大部分是鐵路系統人員,他們通過劉志軍幫助,獲得工作調整和職務升遷,又或獲劉志軍推薦,當上政協委員或,當中包括原鐵道部部主任何洪達,以及南昌鐵路局原局長邵力平,兩人以逾千萬元的貴重禮品行賄。

中國媒體除披露劉志軍的涉貪行為外,還形容他是一個迷信的人,在辦公室內裝置“靠山石”風水陣。一些項目更邀請“大師”擇日舉行開工竣工儀式。

現年60歲的劉志軍,2003年起擔任鐵道部長,2011年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遭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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