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澳洲日报 责任编辑:华乐
南澳司法厅长劳尔(John Rau)称,他收到了无数份来自房产买家的投诉信,表达了对这种“价格诱饵”的强烈不满。所谓的价格诱饵是房产拍卖的一种营销手段,中介有时会在广告中打出低于卖家底价的价格,以便吸引更多买家的兴趣。
房产中介的反应
劳尔即将提出多项法则,更加严格地监管房地产市场。这其中的一项草拟议案就是禁止卖方在广告中开出比实际底价低10%的拍卖指导价。
(澳洲新闻网讯)您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来到房产拍卖会上摩拳擦掌准备对心仪的房产“下手”时,却赫然发现它的标价远远高于广告中的“指导价”?很多买家不满地表示,这实在是浪费时间和精力。
这对买家意味着什么?
如果这项议案通过,这对买家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如此一来,如果一处房产的底价是50万元,则其拍卖广告开出的价格就不得超过55万元。如果您做好准备在拍卖会当天全力争取,那么这处房产就不得不出售。
不过,如果买家兴趣浓厚并且在竞拍时互不相让,那么房产的最终售价仍有可能远高于底价。
这对卖家意味着什么?
卖家在把房产推出市面拍卖之前,必须设定好底价,而且市场营销价与实际底价之间的差距必须限定在10%以内。一旦营销活动开始,卖家就不能改变底价和指导价。
现在很多卖家都是先以一个特定的价格进行营销,直到拍卖当天才根据买家的兴趣来设定实际底价。
不过,若您推广房产时没有提到指导价格,就不会受到这一法规的约束,可以随时更改您的底价。
但南澳房地产协会(Real Estate Institute of SA)却反对这一立法草案,指出它将最终会有损卖家的利益,因为如果买家兴趣超过此前预期,他们也不能提高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