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买房或须出示居留证件 房产业反对增加监管

来源: 日报

  在财相莫里森(Scott Morrison)暗示可能需要检查购房者的居留证件来制止违法交易之后,房地产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房产协会(Property Council)警告政府不要在增加对外国投资者的限制。

  莫里森在宣布有更多违规购买现房的外国投资者被强制放盘的一天之后,作出了上述评论。

  没有澳洲居留权的投资者通常需要在购置住宅前申请批准。此外,在根据联盟党去年12月宣布的改革措施,参与违规交易的外国买家和中介或律师,可能因为违反法律而受到惩处。

  “我们现在的看法是,我们才刚刚适应了一个新制度,就让我们来看看它的运作情况,因为我们认为有一些强大的迹象。所以,我们不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增加行政管理。”他说。

  莫里森提出,联邦政府可能会和各州合作,修改物业转易法,这样一来,投资者就不得不在合约中声明自己可以合法买房。

  而房产中介的看法则存在差异。

  “因为购买行为是发生在各州的物业转易法之下,而不是联邦法律下。这意味着各州和联邦政府将通力合作,我们这么做并没有什么错。我认为这是一项非常好的建议。已经有人向我提出了这个建议,所以我们正在研究如何做到这一点。”他说。

  房产协会的拜尔斯(Glenn Byres)表示,把检查买家居留状况的负担放在律师身上是不现实的,而且该协会认为不需要再做进一步修改了。

  Century 21的董事长塔贝(Charles Tarbey)质疑房产中介是否应该为政府的问题负责。“应该为此负责的是政府,而不是民营企业。”他说。

  塔贝说,让律师或中介来验证买家身份的风险在于,如果购房者选择伪造证件,民营企业就可能背上法律责任。

  但是,引进核查法律或规定本身可以作为一种保护措施,防止违规交易。

  在一些州,购房者必须声明自己是不是澳洲公民。

  Ray White的董事长怀特(Brian White)担心这个提议涉及隐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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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澳洲